检察院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汇报

人大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人大代表:

今年以来,我院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方针,突出检察工作重点,集中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

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狠抓队伍建设,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下面,我就2005年1-9月份我院反贪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各位领导及各位人大代表汇报如下:

一、反贪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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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措施,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结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合我院反贪部门人员少、任务重的特点,在办理案件中,我院要求领导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对案件侦破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案件侦破进程,适时调整案件侦破方向、角度,对案件侦破中的一些证据、线索、材料等严格把关,务必搞准。为了形成突破案件的合力,院里对反贪部门充分给予车辆、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在案件侦破中,实行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的做法,以反贪部门为主力,技术、预防、侦监、公诉等部门全力配合,达到侦查一案集全院合力侦破一案。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院里对任务进行了分解量化,将任务分解到人。在工作安排上,根据每个干警的特长,安排不同的侦查任务和案件,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排除在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扰,严格执行了提前向市检察院汇报请示制度,在迅速控制犯罪嫌疑人、跨地区逮捕犯罪嫌疑人等方面主动争取市院支持,使案件的干扰和阻力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在案件侦破中,巧妙运用侦查策略,加强对案件侦查中的谋略和犯罪嫌疑人心理的研究分析工作,在规定时限内突破案件、固定证据上下功夫、想办法,确保了我院反贪案件的侦破。

4、严肃纪律、确保办案安全。在查办反贪案件中,我院严格遵守高检院“九条卡死”硬性规定、中纪委四条禁令以及高检院提出的八条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反贪人员办案纪律、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看守,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办案人员、落实到每个办案环节,把安全防范工作与制定初查、侦查方案同研究同部署。没有制定安全预案的不准找人、不准查帐调查取证,在看管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审讯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审讯室进行,在关押犯罪嫌疑人期间,确保法警在场监管。对反贪部门干警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实行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管理;办理交接手续必须两人在场,而且填写专门的交接表格。加强对看守所的监管安全,坚决杜绝串供、跑风漏气等现象的发生。通过以上措施,有效保证办案安全,使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深入人心,到目前为止,我院在办案中没有出现安全事故。

5、严格管理,狠抓反贪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反贪队伍是反贪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石。为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