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保障政策实施效果

应加大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力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2009年12月16日

2006年12月,针对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逐步将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份。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经有100家村镇银行,实收资本超过40亿元,存款余额13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90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0多亿元,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70多亿元,多数村镇银行已经实现盈利分红。

作为农村金融体系有益的补充,村镇银行的出现,基本达到了“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地区”服务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目的。不过,由于固有的一些缺陷,其目前的发展也存在着相当大的障碍。

因为属于新生事物,村镇银行在当地居民中的认知度并不高,加之网点、人员以及相关经费有限,村镇银行目前大都面临着比较严重的资金来源短缺的问题,部分村镇银行目前还主要依赖股东企业的存款来获得贷款所需的资金。这种情况,极大地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以及其对本地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截至2009年6月,全国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58万亿元,而同期村镇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30亿元,仅占0.022%。

相对资金来源的紧缺,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愈发突出。近年来,我国县域经济发展迅速,正规金融供给明显不足,农村资金需求缺口较大。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在存款不足的情况下,却面临旺盛的贷款需求。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调查,以成立1年的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为例,截至2009年5月24日,存款余额9315万元,贷款余额7729万元,贷存比高达83%,已经超过《商业银行法》规定的75%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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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策扶持力度。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发挥国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发挥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利率等货币政策在鼓励农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村镇银行延伸和发展针对农村和农户的金融服务。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将村镇银行支农业务的情况纳入考核体系,结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引导村镇银行开展各种业务创新,增加支农信贷投放,大力改善支农服务,支持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加强经营创新。网点和人力资源的不足也是制约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障碍,使其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因此,村镇银行需要通过经营上的创新,来弥补网点和人员上的不足。一方面,村镇银行应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特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实现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差异化定位,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应加强与其他银行机构的战略合作,共享其他银行(包括发起银行)的网点资源,提高自身的服务范围和能力。目前,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就推出了“柜面通”业务。通过此业务,长兴村镇银行的储户可在兴业银行、中信银行等浙江省内19家银行免费跨行存取款、转账和查询。

总体来看,作为一种新生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在过去一段时间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其发展也还存有相当多的问题。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里,通过外部制度建设、政策扶持以及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等方法,逐一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