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原则:
坚持在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下,农民自愿以户为单位参加,个人、集体、社会等多方面筹资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持续筹集、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坚持以住院大额医药费用补偿为主,适当兼顾门诊费用,实行县办县管,全县统筹、分级负责的原则。
3、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规定是:
一、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合(以户口簿为准),包括家庭成员中外出打工人员和中小学生;
二、参合对象只限于本县农业户籍人员;
三、在每年的11月份一次性缴纳参合费用,享受第二年度的补偿;
四、农民按年度参合,中途不退出、不办理补缴手续。
4、参合农民患病如何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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