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年度计划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2007年,闽侯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积极探索维权的有效途径和做法,努力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在最低限度。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与要求,首先,今年我院将建立以侦监部门为主,由公诉、监所、控申、研究室等部门参加的全院性未成年预防犯罪指导中心,下设咨询组、法制宣讲组、挽救帮教组及调查研究等部门,细化维权措施。其次,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与完善《少年刑事批捕组职责》、《少年刑事批捕组办案原则》、《少年刑事批捕组回访考察制度》等一整套工作制度。第三,落实工作责任。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层层把关,成立以侦监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干警为成员的未成年人犯罪审查小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并指派我科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干警负责该项工作。
二、注重办案实效
长期以来,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常常局限于就办案而办案,或象征性地进行一些回访考察和法制宣传,随着维权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发现开展维权工作,单凭这些还远远不够,不仅要体现在案前预防和案后救助,更要体现在办案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体现在维权工作取得真真的实效。首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办案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认真审查案卷,走访发案学校,村居委等部门,充分了解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过程,一贯表现及犯罪动机。第二,大胆使用不捕权。对一些罪刑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从犯、胁从犯、被教唆犯以及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严格执行逮捕条件,如无逮捕必要,则不予逮捕。第三,对不捕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缓刑人员,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回访考察,进一步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第四,加大打击针对青少年犯罪的力度。2007年将针对未成年侵犯案件,特别是一些恶性案件,如奸淫幼女案等,我们将加强公安机关、起诉部门及审判机关联系,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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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以上仅作为2007年开展青少年维权初步工作计划我们将适时根据上级院有关通知精神及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安排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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