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争创“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检察院争创“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按照“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工作要求,现就近两年来我院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近两年来,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意见》和《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评定考核实施细则》以及检院发[2005]9号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大力推进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使我院驻所检察室在“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从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工作制度、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软、硬件建设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2002年,我院监所检察工作被院评为“优秀奖”;2004年,我院驻所检察日志被省院监所处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2004年年底,监所检察科被院评为“先进集体”。
一、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1、深入监管场所,积极开展监管执法监督。我院驻所检察人员经常深入监管场所“三大现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且大部分被监管机关采纳。如去年驻所检察人员针对看守所利用留所服刑人员养羊,致使留所服刑人员脱管和今年使用留所服刑人员出所劳动,管教民警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在联席会上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得到了被监管单位的完全采纳。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方面,通过实行换押制度、告知制度、羁押情况通报制度和案件即将到期催办制度(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等制度以及给在押人员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手册、在审讯室张贴《羁押期限一览表》等宣传措施,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超期羁押。经过驻所检察室和监管单位的努力工作,实现了检察机关多年来无超期羁押案件,对发现的其他环节的超期羁押案件都能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两年来,共督促看守所向办案单位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18份,驻所检察人员口头催办即将到期案件12案,及时发现和提出纠正意见率达100%,纠正率达到90%以上,无超期羁押1年以上案件。
2、积极开展安全防范检察,协助监管单位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参加所内每月进行的安全检查、每季度的安全检查及重大节假日前的清监安全大检查和根据驻所检察人员平时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协助看守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两年来,驻所检察人员自行进行安全检察20次,联合看守所进行安全检查26次,向看守所提出口头检察建议5次,协助看守所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保证监管场所未发生一起脱逃、自杀、牢头狱霸等重大责任事故。
3、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我院驻所检察人员除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外,还注意配合看守所民警做好在押人员的认罪服法工作。每年给被监管人员上法制教育课两次,内容具体,讲解生动,受到监管单位和在押人员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如今年8月份,驻所检察人员针对在押人员中青少年犯和在校学生多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讲了一堂主题为《青少年如何才能远离犯罪》的法制课,使在押青少年如梦初醒,深受教育。因抢劫在押的初三学生感慨到:“如果这堂课能早在学校上,我就今天不会被关在这里了。”
另外(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驻所检察室还联合看守所每年在国庆举办在押人员监区文化活动,通过举办在押人员忏悔演讲,让在押人员献身说法,剖析自己犯罪的根源,利用人犯教育人犯,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二、执行工作制度情况
1、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做到相互了解、相互配合。我院驻所检察室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与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达到了相互了解,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的目的,每年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做到了监督到位,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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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驻所检察人员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两年来,针对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文章4篇,其中2篇被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检察》采用,1篇在今年全市举办的检察理论研讨会上交流。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坚持经常性地开展监管民警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由于预防措施有力,方法得当,近年来,我县看守所没有发生监管民警职务犯罪案件,也未收到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和法定代理人对监管单位和民警的控告、举报。
总之,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在省、市院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监管单位的紧密配合与大力支持下,在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预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防止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二是与看守所的网络还没有建立,还不能对监所实行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中要以这次省院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制定措施,扎实工作,推进我院监所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