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检察院检察长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旗检察院检察长20xx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0xx年度,在旗旗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旗政府、旗政协的支持下,始终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围绕全旗的中心开展工作,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监察职能,使旗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现在,我就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汇报如下:

一、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抓好检察业务工作,为实现社会和谐和我旗平安稳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院、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旗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上级检察院部署的工作重点和旗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我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底,我院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209件339人,同比分别上升28.2%和32.4%;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87件293人,同比分别上升28.9%和28.5%;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1件397人,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6.1%;经审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4件30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3%,人数同比下降6.4%,进一步遏制了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检察环节坚持快捕快诉,确保打击犯罪的力度,注重办案质量,批捕准确率和起诉准确率均为100%,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犯罪。

第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深入发展

我院始终将自侦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龙头,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保持规模、突出重点、强化质量、提高效率、保证安全、彰显效果”的工作方针,整合侦查资源,改进侦查方式,进一步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健全与有关部门信息交流制度、线索移送制度,挖掘案源管道,增强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同时,加强了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坚持有案必办,全面落实各项办案制度,规范侦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坚持以市院办案为示范,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努力提高抗干扰的能力,在优化执法环境上下功夫。在工作中立足早抓抓早,做到常抓不懈,稳定并提升办案规模。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增强程序意识,提高突破案件的能力,全面落实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了提高办案质量。一至十一月共初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4人,立案侦查3件3人,其中,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件1人。反渎职侵权工作共初查涉嫌渎职犯罪案件线索4件5人,立案侦查2件2人。

我们还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初步形成了全旗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年初召开了由旗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的规格较高的全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与全旗100多个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目标化管理责任书。积极推行每查办一个案件、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召开一次法制座谈会、进行一次案件回访的“四个一”活动,切实加强个案预防工作。同时深入全旗8个苏木镇开展调研,对部分乡镇预防制度不健全,预防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并撰写了预防农村牧区职务犯罪调研报告,不断加强农村牧区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尊严

首先加强了立案监督,将监督工作延伸到受理提请批捕案件之前的发立案阶段,及时了解发案、立案、破案情况,依法监督纠正该立案不立案、有案不究现象,依法监督立案1件1人。其次加强了侦查监督,对提请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2件4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8件13人。第三是加强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的监督,及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截至11月底,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件,经审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4件,市院采纳11件,法院改判2件,指令再审2件。在工作中,我们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法院公正的裁判,实行息诉制度,以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同时积极探索在全旗各苏木镇司法所及其他相关单位建立“旗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旗检察院检察长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第2页

,不断扩大检察工作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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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做到检察长既能成为院党组的“主心骨”和“领头雁”,又能充分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作用,不搞“家长制”、“一言堂”,凡是重大问题都提交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坚持把个人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结合起来,根据每个成员的专长、特点,把担子分担到每个成员身上,使每个人都有工作压力,都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虚心接受检查和评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加强调查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