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成果,推进开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纪委的要求,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现制定我院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和市、区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制度防腐理念,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为基础,以贯彻落实党纪条规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目标,以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为手段,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防范功能和保障功能,为构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教育作为抓好制度执行的基础和前提,认真抓好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纪条规,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和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黑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的党内监督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同时要进一步掌握熟记各项检察人员纪律禁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局域网络《规章制度》和《学习园地》平台,加强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的载体创新,深化分层分岗教育,通过组织培训、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学习教育实效,努力营造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对反腐倡廉重要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要把重点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作为促进制度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广大干警了解知晓反腐倡廉制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效果、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等进行系统评价,认真总结制度执行的经验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对策和完善措施。要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抓好制度本身和执行措施的完善,对成熟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要把健全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作为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着力点,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向工作流程、工作机制转化,体现为工作绩效的提升,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推进制度向工作流程转化,将制度执行融入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设定之中,确保各项制度的扎实落实执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向工作机制转化,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规范和制约,完善权力运行程序和规则,强化制度执行的机制保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化建设,注重信息化技术在制度建设中的应用,努力探索建立网上权利运行监督机制,把制度规定固化到计算机工作流程中,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努力取得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

(四)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把加强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制度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工作质量。要以实现权力廉洁、公正、规范、高效行使为目标,突出抓好对权力运行的高风险部门、岗位和环节的重点防控。按照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基本要求,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形成提高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力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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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初至12月未)。通过对制度执行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巩固加强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落实。上级检察院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办案安全、小金库等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院党政组织是执行反腐倡制度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文瀚任组长,政工科长魏庆麟任副组长,政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