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关于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心得体会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强调“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这为我们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指明了方向。院党组作为县检察院的神经中枢和领导核心,在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应发挥表率作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多

样性和实效性,把学习作为提升素质、推进工作的不竭动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和县委的中心工作,着力在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下功夫,确保了检察工作和县委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与此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无论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是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相比,都存在一定差距。

从面上看,观念不够新,思路打不开,层次上不去,工作缺激情,创新无手段,尽管努力不小,辛苦不少,但在周而复始的工作运转中,仍然没有达到新境界、新标准。我们需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水准,激发工作热情,使工作不断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从点上看,有些工作存在不足甚至是失误,层次不高,表面看是具体的工作问题,实际上是知识面不广、理解力不高、执行力不强的综合性问题,根源在于不善于学习,没有通过学习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长期不注重学习,认识水平和思维方式始终停留在过去的阶段,就会缺乏精神上的动力和追求,就将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要求和社会环境。长此以往,不仅会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也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事业的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能力、一种修养,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真正潜下心来认真学习、深入学习,锤炼出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推动郧县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明确重点,提高学习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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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外出考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他人的经验教训,可以使我们在实践中少走弯路,加快前进的脚步。为此,我们要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大家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例如我们前段时间研究实行的案件管理考核制度,在我省的南漳、枣阳以及山东等地已实行多年,其运行机制已非常成熟。我们从本地实际出发,带着类似的问题去考察,就能学习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是内网交流。我们远要在内网上设立学习园地,由各业务部门有关同志就大家关注的业务知识或理论问题撰写文章,定期放到内网上,促进大家的业务交流,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讲学结合。我们鼓励大家走上讲台,把学习的所思所想讲出来。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