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城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开展好我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巩固提升活动,进一步提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到20**年底,全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工作覆盖率、单独组建率均有明显提升。力争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x%、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x%、应建尽建率达到10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实现非公有制企业职工50人以上的有党员、100人以上的有党组织,市级社会团体和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以及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等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的组织。覆盖率低于上述标准的县(市)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大幅提升覆盖率。覆盖率已经高于上述标准的县(市)区,要严谨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目标,巩固成果、查漏补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实现负责的非公经济组织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两新”组织兜底管理。各县(市)区由组织部门牵头,联合工商、民政等部门,对本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逐户排查、摸清底数,名目归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推进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对主管的市级社会组织进行排查统计并建立台账;市县两级工商、民政部门归口负责对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社会组织进行排查统计并建立台账;省级以上园区要单独建立本园区非公经济组织台账。对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因企(社)制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台账,明确工作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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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摆上重要位置。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党建巩固提升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党在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域的执政基础,推动我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指导推动,并列入年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把责任扛起来。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围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配强专兼职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加强对党建巩固提升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明确具体工作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做到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委组织部将联合工商、民政等部门,适时对党建巩固提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约谈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也要对本地、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导,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