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帮扶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民心工程”活动,切实做好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决定开展”全县机关干部帮扶贫困户”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核心,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深入开展以”捐助一份钱、奉献一片情”为主要内容的全县机关干部帮扶贫困户活动。通过活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帮扶机制,努力构筑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帮扶体系,使扶贫帮困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府办公室*号通知精神,结合岱山实际,此次参与扶贫帮困活动对象为全县机关干部,形式为捐助现金。具体捐助标准如下:

1、处级干部每年捐助金额400元

2、正科级干部每年捐助金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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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1、加强对扶贫帮困活动的领导。县里将成立”机关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协调小组(设在县民政局,具体名单见附表二),对帮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事项进行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协调小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总工会、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负责对帮扶活动的任务分解、标准确定等工作,定期研究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各单位要把帮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确定工作联络员,与帮扶对象保持正常的联系。要及时把救助金送发到下岗失业职工、渔农村特困群众家庭。要认真做好上门慰问工作,深入困难群众家庭,了解他们疾苦,切实负起帮扶责任,并作为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

3、强化督促检查。各单位对帮扶工作要进行经常性的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县帮扶协调小组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开展定期检查,推动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对在帮扶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帮扶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通报。民政、人劳、工会、计生、妇联、残联等部门原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变,要求不变,应继续做好。各地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支持配合,不断推进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帮扶工作,促进我县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向纵深发展,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的弱势群体救助工作的新路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