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惠勤:建设思想阵地,把握舆论导向政治讲稿首都大讲堂
第一篇:侯惠勤:建设思想阵地,把握舆论导向政治讲稿首都大讲堂侯惠勤:建设思想阵地,把握舆论导向政治讲稿首都大讲堂
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
侯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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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通过“把握舆论导向,建设思想阵地”这个命题,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出发,对于习总书记在全国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行解读。以期抛砖引玉,与大家共勉。
一、厘清意识形态工作的定位
对于意识形态工作,习总书记的讲话里面讲了两条:一是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党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所以,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二是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其意义在于:其一,意识形态工作对党来说是一项全局性、大局性的工作。其二,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在经济建设全过程中一刻也不能放松的工作。在我们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的工作。既要防止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中心工作,使得党的全部工作都围绕意识形态,那是错误的;同时,如果把意识形态工作仅仅看成是局部的、一条战线的,可以时松时紧,那也是错误的。习总书记的讲话里面讲到,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对此,全党还有一个公认的观点,经济工作搞不好,要出大事;意识形态工作搞不好,同样要出大事;有时候经济工作没有出现太大的波动,但是由于意识形态的重大失误,一个政权也可能瓦解和丢失。对此,我们通过对意识形态历史转型的展现,加以剖析。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有了阶级,有了国家,就有意识形态。所以,意识形态作为国家统治的工具,它存在了几千年。可是,这几千年的意识形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发生在资产阶级国家诞生的历史过程中。
传统意识形态有两个特点。一是传统意识形态夺取政权所需要的舆论和巩固政权所需要的舆论可能不一致。因此,传统意识形态是断裂的,具有滞后性。比如:我国公元前475年,就进入了封建社会。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就统一了中国。但是,到公元前134年以后,董仲舒才向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国家意识形态。也就是说,传统意识形态在国家权力面前,它是被动的,被选择的。二是传统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辩护色彩。就是为暴力辩护,为国家权力辩护。因此,传统意识形态又具有明显的依附性。
但是,随着资产阶级国家的兴起,意识形态发生了重大的历史转型。研究意识形态史的人都倾向于这样一个观点,就是把1776年美国立国看成是现代意识形态时代的元年。因为,它表明了现代意识形态的两个特点。一是现代意识形态成为一个权力建立、政权建设、国家制度建立的先导。即是说,现代意识形态成为立国的先导。二是现代意识形态成为国家权力体系的核心。即是说,它决定了权力的合法性,决定了国家的形象,决定了国家制度变革的原则和调整的范围。比方说,很多学者包括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开创人,像葛兰西、卢卡奇等人认为,“十月革命”成功了,而匈牙利革命及其以后的西方国家的武装斗争却都没有成功,究其原因在于,当时,俄罗斯还是一个传统国家。因此,暴力是国家的核心。所以,在把暴力打碎以后,新的国家制度就建立了。但是,匈牙利以后的西方国家,意识形态成为了国家的核心。因此,哪怕在暴力上打碎了原来的军队,但是如果意识形态没有被打碎,那么,旧的国家政权还会复活。当然,对于这样的观点我们还可以讨论。但是,现代意识形态无疑起着国家内核的作用。正是因为意识形态的现代转型,决定了在现代社会中,意识形态的瓦解是一个政权瓦解的最关键的内容。所以,苏联的解体从国家政权来说,首先是意识形态的崩溃。这也正是今天我们尤其要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因所在。
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些所谓的专家观点,令人心急。这些观点表面上看起来,是想为党说话。但是,实际上却干着瓦解社会主义政权的事。比方说,前不久,有几位专家在《人民论坛》讲,共产党要善于利用选票来增强自己的合法性。这就牵扯到一个核心问题,我们的民主观是什么。是西方的选举民主,还是马克思主义所讲的社会主义民主。二者的基础是不一样的。对此,马克思早就说过,资产阶级国家的基础是个人;马克思主义讲的国家的基础是阶级。这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话语体系和运作方式。因此,西方的国家权力是个人权力的转让;马克思讲的国家权力是阶级意志的表现,是阶级的委托。可见,二者在赢得合法性上,在着力点上都不一样。
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中讲过,全党要提高大局意识,要从共产党执政和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大局着眼。这个大局离不开意识形态建设。事实上,在现代社会,谁忽视意识形态工作,谁就要犯大的历史性错误。在厘清意识形态工作定位的基础上,我们一定要对重大的理论争论、有重大影响的社会思潮分清是非,把握好理论边界。
二、对宪政民主错误思潮的剖析
(一)揭开宪政民主的面纱
第一,明确宪政民主不等于什么。其一,宪政民主不等于民主政治,它只是民主政治中的一种。其二,宪政民主不等于法治,它也是法治中的一种。其三,宪政民主不等于以宪法治国。因为,所有国家都有宪法,但是宪政民主的国家,不管是自称的,亦或是别人认可的,那是少数。所以,大家必须要看到,宪政民主是一个特殊的概念,而不是民主法治,以宪法治国这样一个宽泛的概念。
第二,宪政民主是瓦解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思想武器。宪政民主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所谓的人民选择政府,由人民来选择执政者。多党、普选是它的基本形式。其一,在宪政民主下,不能把政党的指导思想作为国家的思想基础。而在我国,毛泽东同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就明确地提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其二,在宪政民主下,不能用宪法规定一个党的执政地位;其三,在宪政民主下,军队在政党面前保持中立,不能参加任何党派活动,不能接受任何党派的领导。究其实质,宪政民主反对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反对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反对党指挥枪杆子这样一个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本的建军原则。由此可见,宪政民主的针对性很明显,就是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国的四项基本原则。很明显,宪政民主是瓦解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思想武器。
第三,宪政民主是特殊历史发展阶段的特殊民主形式。宪政民主是资产阶级的一种民主形式,它是中国共产党搞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时候,曾经设想过的一种民主形式。今天,我国已经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该说,我们已经超越了宪政民主的历史阶段。所以,现在,在我国鼓吹搞宪政民主,这关系到中国是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还是开历史倒车的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与民主观
如前所述,西方国家讲的所谓公权力,是个人权力的部分转让,是个人和国家的一种契约。即是一种以个人为本位的国家观。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的基础是执行阶级的委托,执行阶级的意志。人民群众要掌握国家权力,不能以个人的方式,一定要以阶级和人民的方式。因为,自发的个人必然依附于有阶级意识的统治者。
这里需要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在任何历史阶段,人民群众都是大多数。可是,为什么人民群众从来都没有当家作主。对此,马克思的解释是,因为人民群众是处在分散的、自发的状态。这种个体必然被组织起来的少数剥削者所统治。这个组织起来的少数剥削者,一方面掌握了暴力,掌握了经济力量;另一方面掌握了思想统治权,也就掌握了意识形态。在这种状况下,人民再多,也当不了家,做不了主。所以,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要当家作主,首先要能组织起来,要有能够组织起来的阶级。这个能组织起来的阶级就是现代无产阶级。人民群众以现代无产阶级为基础组织起来,通过无产阶级政党上升为一种自为阶级,它就可以成为一种有机的整体,从而表达自己的利益,提出自己的价值诉求,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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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理内核的思考
我们要防止把抽象的价值共识看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比方说,西方讲的平等,说的是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起点平等。马克思讲的平等是最终达到事实的平等,形式平等与事实平等一致,其核心就是消灭阶级。因为,不消灭阶级就谈不上事实的平等。所以说,提出消灭阶级比抽象的谈平等,更能彰显社会主义的独特性。这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生命力的东西。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合理内核应该包括三条。第一,劳动伟大,劳动优先,以此区别于西方的资本优先。可以说,劳动伟大,劳动优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可以概括成两句话,一是劳动的解放。就是消灭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劳动的社会条件,创造一种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二是劳动的复归。就是让劳动成为人的生命的第一需要,让人们自觉地热爱劳动、歌颂劳动、崇尚劳动。就是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客观条件是人的劳动的解放,主观条件是劳动的复归。第二,人民至上,以此区别于西方的个人主义。就是说每个人都要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要自觉地结合。第三,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消灭阶级,消灭两极分化唯一的道路。有了共同富裕,才谈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