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炼百名优秀年轻干部管理方案

为加强对选派到重点工作一线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管理,切实让选派干部在实践中经受磨炼、增长才干、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办发〔2008〕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委决定选派到市属企业改革、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综合整治、教育重点工程等会战指挥部锻炼的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

第二条选派到一线锻炼的年轻干部,由市委组织部、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

第三条选派到一线锻炼的年轻干部,锻炼期原则上为两年。锻炼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适当延长锻炼时限。

第四条选派干部一线锻炼期间,工作关系仍在原单位,工作上与原单位脱钩,党(团)组织关系转至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临时党支部。

第五条选派干部在重点工作一线锻炼期间要做到:

1、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服从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的领导,克服临时思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树立高境界、高标准,加强锻炼,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积极为重点工作开展出主意,想办法,干实事,求实效

3、树立科学、精细、务实的作风,对自己从事的本职工作,做到立说立行,干则干成,干则干好,坚决完成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4、艰苦朴素,乐于奉献,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形象

第六条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要落实选派干部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选派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向市委组织部报告选派干部的表现情况。

1、座谈交流制度。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选派干部座谈交流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前段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帮助年轻干部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目标和努力方向。

2、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重点工作一线锻炼期间,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中发生重大事项,本人要写出书面报告,于十天内,经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负责同志同意,报送市委组织部。

3、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考勤簿》,对选派干部工作情况进行考勤。建立请销假制度,规范选派干部请销假行为。对选派干部因事、因病请假的,认真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内的,由重点工作会战指挥部指挥批准;3天以上的,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对不履行手续擅自离岗的,严肃进行处理,直至取消选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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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

6、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在重点工作一线锻炼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