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工商(200*)62号《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市、县工商机关机构改革中做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推行“竞争上岗”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我局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相关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通过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二、实施范围

我局此次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是指一般干部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职务升任正股职务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及纪检组长xx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xx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具体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

1、竞争上岗人员,须是本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人员;近三年以来,在年度考评中均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竞争本局所设部门正股级职务的,须是2002年以来任过副股以上职务的,任职期须满两周年以上,年龄须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含四十五周岁)

3、竞争本局所设部门副股级职务的,须是参加工作满两周年以上的同志;年龄须在四十周岁以下(含四十周岁)

(二)条件

1、政治坚定。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础知识,能自觉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善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工作实绩较突出

3、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团结同志,廉洁自律,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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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争上岗资格审核中,各类任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七、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试题及相关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上岗,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