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化助推法院科学发展之瓶颈与对策

1、更新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思想观念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迅速改变信息传递方式、沟通方式、管理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法院信息化是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对于法院的工作方式、管理机制、司法体制、审判方式、司法服务水平将产生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必须占领制高点,拓宽大视野,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自身建设的重点转移到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上来。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清信息技术革命对法院工作带来的深刻影响,研究新情况,适应新变化,拿出新办法,大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运用信息进行决策、教育学习、办公办案、综合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物质投入,改善装备条件。信息化离不开必要的投入,基层法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具体讲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总体目标规划要严格执行国家电子政务系统、上级法院信息网络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信息安全、保密等规定;二是技术层面要保证系统的合理性、先进性、可扩展性、兼容性;三是硬件设备方面,计算机中心机房、综合布线、服务器、交换机、电脑必须将具有一定超前性和经济合理性结合起来考虑。特别是基层法院由于资金缺乏,往往易选用性能较差的设备,随着音、视频文件的急剧增多,信息交换产生非常拥挤,“高速公路”成了“羊肠小道”,设备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最终往往不得不重新换设备,形成越想省钱、花钱越多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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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功能开发,注重有效运用。要坚持“需求主导、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以案件管理为对象,以办公应用为基础,以提高应用水平为重点,以案件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为主线,以工作机制建设为保障,扎实做好信息化工作。一是实现审判工作信息化。运用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系统、信息传输系统、电子公章系统等,对立案、分案、办案、庭审、合议、文书制作审核、宣判、送达等各个流程节点,实行全程管理,达到流程监控网络化、庭审记录电脑化,文书审核签发上网,即时加盖电子公章。搞好法院内部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对内及时掌握案件审判进程、审判质量、来信来访等情况,及时催办督办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定期上网公开通;对上实现上诉、抗诉案件的电子卷宗上传、调卷以及二审案件信息的下传,请示和处理有关审判执行等具体事项。二是促进政务管理信息化。通过信息化应用,不断提高政务管理保障运行、效益运行、安全运行水平。强化办公系统应用,实现法院内部及法院之间顺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发布、电子邮件收发和公文及各类材料的起草、核稿、签发、传输和发布,达到办公无纸化。加强法院信息等录入工作,完善以数字和音频、视频为主要内容的文书电子档案,充分发挥信息在审判动态管理、质量效率分析、司法统计报表、绩效考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个人和部门网上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健康档案等,运用gps车辆定位、财务管理、视频安监等系统,实现对车辆出入、财务支出、资产管理、机关保卫等工作的全面监控、不留死角的监控体系。三是推进司法服务信息化。运用远程立案系统,实现基层法庭远程立案;设立电子触摸屏等,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通过网上立案、送达等措施,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通过建立公众信息查询系统、门户网站(网页)等,向人民群众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公开裁判文书、提供便民服务、宣传和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运用网络互联互通优势,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时汇报工作、交流情况,与公安、检察、司法、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运用信息化的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特别是对于解决“执行难”问题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5、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应用水平。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一个环节运转不畅、运转不好,整个系统功能就可能无法发挥。一是领导要带头学习和应用。坚决克服工作忙无时间学、岁数大学不了,充分认识信息化对于推进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带头钻研学习、带头注重应用,并把学习情况应用于法院决策、控制、协调、检查、考核等各个方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应用,传统的惯性阻力很大,没有领导的强力推动很难落实,如对于无纸化办公系统的应用,领导采取网上审核签发公文,干警自然就会被逼着使用网上传输和报送,一段时间内就会形成习惯,并体会到其中好处。二是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干警的信息化应用的主体,没有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信息化就无从搞推广;没有广大干警的自觉学习和应用,信息化就无从见实效。为此,要大力搞好教育,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要采取系统学习、专项培训、相互交流等多种方式,从学会使用电脑、学会“五笔”打字、学会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办公系统操作等每一项具体基础工作抓起,逐人逐项抓学习、抓过关、抓提高、促应用。三是严格规范各项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必须靠科学、规范、严谨的制度做保障。要建立有效的学习、应用、保密、检查、考评、奖惩等制度,鼓励干警学习和应用信息化。对不按规定使用信息化系统办公办案的,一般不予审批;对于应用过程中工作不负责、办事粗心大意,处理文档不按格式、扫描图片不清晰、传输不按规定等,要提出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于工作时间利用电脑打游戏、看娱乐性影视、私自安装危及信息化系统安全的软件等形为,要严肃进行查处。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信息化人才队伍是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根本保证。为解决法院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现状,目前可采用以下途径:一是抓人才引进。积极争取上级法院为基层法院分配信息专业选调生;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通过地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从招考公务员形式,补充信息专业人才;积极主动从地方大中专院校、电脑公司等单位临时聘用信息专门人才。以上三种渠道,前两种为根本解决方法,但一时难解亟需。后一种渠道,虽不是根本之道,但比较适用,由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从职能上讲主要应让其从事纯技术性工作,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从调查情况看,约有六成以上基层法院采取了此种方式。二是抓人才培养。基层法院要善于从现有人员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特别是目前补充进入法院的工作人员,全部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全部在学校接触和学习过电脑知识。一般来讲,经过专业技能的培训,半年之内就可胜任日常信息化管理和应用工作,并且其可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对于应用软件的开发,基层法院很难担当,也不宜承担,不但费时长,耗费人力、财力大,而且既使开发出来,可兼容性差,很难与友邻法院和上级法院联网,工作实践证明效果不佳。三是抓人才保留。引进人才难、培养人员难,但留住和发挥人才的作用更难。基层法院信息工作人员目前地位不高、待遇不高,而工作却很忙很累,出了成绩不容易被看到,保障一时不到位各单位都有意见,自己成长进步却受各方面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从事信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此,要高度重视信息人才的作用,对他们要政治上关心成长,工作上高看一眼,生活厚爱三分。应明确基层法院信息科(信息中心)应不少于3人,其负责人应任命为科级干部,在保障运行、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和创新性的基础上,从多发现、培养、锻炼人才角度出发,分批分期对在信息工作岗位上工作人员进行轮岗,并对在信息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实行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