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岱山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组部《关于20*年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展显著。要在继续抓好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同时,努力探索和总结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作用的经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同志强调:“要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力度”,并对《人民日报•情况汇编》刊登的“*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一文作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斯鑫良也专门就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强调,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组织部提出了“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契机,全面推进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为此,各乡镇和县属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对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对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党组织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究,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对策措施,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解决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经验和规律。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不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根据省、市委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至20*年底,全县有8家非公有制企业达到先进企业文化50强;职工50至99名且年营业收入超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有80%以上建有党组织;力争做到30名职工以上企业有党员,80名职工以上企业建立党组织;至20*年底,使全县有一半以上的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和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为此,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点上突破、面上覆盖、量上扩张、质上提高”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1、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展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两个覆盖。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和《公司法》为依据,切实抓好党的组织覆盖工作,各乡镇党委和县属有关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负起直接责任,对目前未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再次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分析,逐个企业摸清“口袋”党员数量、业主思想状况,逐个企业制订组建时间表、明确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要实施组建工作“盘点消号”制度,对未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组建一个,消号一个。各乡镇和县属有关单位党委要负起主要责任,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力度,采取分片包干、“一对一”、“一对几”等方式,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制度,必要时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做工作。确保今年8月底前,在职工50至99名且年营业收入超500万元以上或职工10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基本建有党组织,覆盖率争取达到100%。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要采取村企合建、挂靠组建、行业联建、龙头企业带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同时要依托党员服务中心加大覆盖。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的新情况、新形势,探索区域性党组织组建工作,在工业商贸区域、外来民工集中居住区域建立区域综合性党组织,整合资源,实现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设施共享。

2、进一步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为主,行业管理为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地的乡镇、社区(村)或开发区党组织领导;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由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归口领导。

3、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下大力气抓好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业主党员、技术经营骨干党员、生产一线的党员为主体的“党员人才工程”建设。一要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要坚持通过内部选举产生、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推荐选派等办法,选好配强企业党组织书记。积极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实行管理层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党组织书记分管或兼任人力资源工作和工会主席。企业党组织书记由党员业主担任的,要配备专职副书记。同时,要注意防止党组织家族化倾向。二要大力加强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党务工作者人才库建设,对那些长期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素质能力强的退休党员干部要及时纳入人才库。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实地考察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维护好企业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合法权益,支持和关心他们的工作。企业解聘党组织负责人,应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三要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要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出发,充分利用业余党校、厂报厂刊、远程教育等阵地,加强对党员的培训。积极推行错时学、轮班学、小组学、自学等有效办法,切实解决工学矛盾。立足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要加大流动党员管理。要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和公安外来人口日常管理网络等途径,摸清底数,及时编入相应的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促使他们发挥作用。对调离本企业的党员,要及时迁转组织关系。五要注重党员发展工作。每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原则上要求每年发展1名或1名以上党员,30名员工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有党员,争取到2010年,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员数量要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左右。要积极通过开展“三培养两推荐”等活动,扎实做好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职工的发展党员工作。要积极探索在外来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依托流入地党组织培养,依托企业、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培育等多种方式,把他们纳入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的视野。外来人员申请入党,一般要在现工作单位从业满两年;吸收外来人员入党要征求外来人员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党组织的意见。

三、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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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在强化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以抓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和热情来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参与抓。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制度,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宣传、统战、经贸、公安、工商、税务、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和工商联等部门,要根据自己职责,主动承担任务,齐心协力,共同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要在强化政策引导和经费保障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强调学习、贯彻、遵守和维护《党章》,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公司法》的精神,并以此为依据,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应提供党组织必要的活动经费,把党建工作活动经费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机制,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

3、要在强化舆论宣传上下功夫。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尤其要大力宣传先进党组织的事迹,宣传优秀企业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典型,宣传党员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作用和作为,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