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讲话(送审)

扎实开展文明创建促进教育和谐发展

邹平县教育局

各位领导:

为确保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圆满完成,教育系统按照县委宣传部的统一部署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前期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咨询室,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着力解决影响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问题,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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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文明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坚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利用建党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举行多种形式的国情教育、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努力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国民教育和文明创建全过程。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课程方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锻炼时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综合实践基地、市民健身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强化家校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外来务工子女享受我县学生的同等待遇。

三是完善机制,形成长效,不断提升全县师生文明素养。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安全保卫、校车管理等专项检查,加强监管力度,建设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阅读中外经典,享受读书乐趣”等主题活动,运用传统文化教育学生,建立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继续开展“文明礼仪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等教育活动,引导师生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做文明人、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开展“十佳文明教师”“文明学生”“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活动,不断提高和扩大文明创建活动成效与覆盖面。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创建影像图片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归档及时、分类科学、管理规范。建立有效的督导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建立奖惩机制,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学校或个人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学校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教育系统将以此次创建为动力,按照全县创建工作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早日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做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