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讲话(送审)

在益阳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马勇(2011年4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表彰我市近两年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研究部署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借此机会,首先,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奋战在创建工作一线的干部群众表示衷心感谢。刚才,云波同志全面总结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讲得很好。三区和市直部门的4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省文明办智富主任就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了很好的指导意见,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自2009年6月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文明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旗就要扛,有标就要夺”的创先争优工作激情,大力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顺利通过了省里的考核验收,并以民调第一的成绩成功步入了省级文明城市的行列。在创建过程中,我们从益阳实际出发,突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这一主题,走出了一条以绿色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引领文明创建,以文明创建提升城市文明的发展路子。在创建方式上,我们在突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同时,实施“五城同创”,联创联动,全方位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整体竞争力;在创建载体上,我们大力开展有益阳特色的八大主题创建活动,成为推动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在创建重点上,我们致力于提高市民素质,从基本素养、基本行为、基本规范抓起,注重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市民素质教育,使创建过程成为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的过程;在创建机制上,强化持之以恒、长期努力的意识,着眼工作的制度化、群众化、常态化。这些富有益阳特色的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尤其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在“五城”同创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敢于争先、顽强拼搏、负重奋进、众志成城”的“创建精神”,这是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推动益阳后发赶超的强大精神动力。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经市委常会研究决定,从2今年起正式启动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这是益阳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全市上下矢志不移的目标。下面,我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可以从根本上提升益阳的科学发展水平、提升益阳的和谐发展层次,对于提高益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的整体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上下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推进这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实现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但这仅仅是我市文明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全国文明城市才是我们文明创建工作的最终目标。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综合评价一个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最高层次综合性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可以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就是抓优化环境,就是抓对外开放,就是抓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从中央文明3委颁布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来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涉及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方方面面,集中反映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取向。应当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内容更广、要求更严、标准更高,难度更大。各级各部门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把握全局、突出重点,以志在必夺的信心,只争朝夕的精神,全力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努力早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要充分认识到,益阳已基本具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现实基础。市委、市政府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充分考虑了我市创建基础、城市实力和发展要求的。从创建基础来看,近年来,我市“五城同创”成效比较明显,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市容环境干净整洁,社会文明深入人心,文化事业日趋繁荣,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先后获得了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双拥模范城市、外商最具投资价值城市和最适宜人居城市。特别是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组织领导格局和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形成,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大幅度提高。在这样一个较高的起点上,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益阳城市向前发展的一个新要求、新目4标,时机已经成熟。从城市实力来看,这些年我们以“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为总揽,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益阳已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后发赶超态势已基本形成,全市经济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从发展要求来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提高城市整体竞争力和美誉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我们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要争取一个荣誉,而是要打造促进发展的“金字招牌”和“城市名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各项创建项目达标,是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过程,既可促进经济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硬指标的“配套”,又可带动社会治安、人文环境、行政效能、文明风尚等软件的“升级”,是我市壮大综合实力、彰显城市形象、加快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的重要抓手。

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里有明确要求。我省历来对各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各地参与了第二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长沙市、常德市、岳阳市、湘潭市2008年底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今年3月17日,省里在株洲召开了全省精神文明创5建工作表彰大会,对我省申报评选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同志在报告中明确指出,省里对申报评选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一视同仁,不设门槛,全力支持各地竞相申报。目前,有多个兄弟市积极参与申报,工作势头强劲、志在必得,形成了你追我赶、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大意义的认识,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工作力度上再加大,推进措施上再落实,全力以赴抓好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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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严格考核问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问责是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按照分解下达的任务,对照进度表和责任人,逐项、逐块、逐点过关,做到定期研究、定期调度、定期考评。市创建办要迅速制定《益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责办法》,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制度,对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要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要切实将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要加大投入力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地方综合实力的竞赛,必须加大政策支持,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先必须硬件设施达标。要以这次创建为契机,按照市委四届五次11全会提出的将中心城区建成“环省会中心城市、现代新型工业城市、宜居山水生态旅游城市”的城市定位,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建设,重点抓好绿化、亮化、美化工程,路桥畅通工程,广场、公园提升工程,旧城改造工程建设,把中心城区建设不断向前推进。要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的原则,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和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认真组织实施好“民生工程”六大行动计划,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设施,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扶助弱势群体,着力改善民生民利,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和生产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同志们,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重托。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争取早日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宏伟目标,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益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