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两项活动经验交流材料
法院四项监督经验交流材料
区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并提出“抓牢关键环节、做好结合工作、强化内外监督”的执行方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抓牢关键环节,切实增强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深入查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学习、测评、执行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学习培训环节。区法院将“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专题辅导讲座、发放学习读本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首先,成立学习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学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宣传工作。其次,制定学习实施方案,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文件纳入学习范畴,并定期组织组织干警集体学习,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学习心得,提高干警学习水平。再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与电视台、晚报等新闻媒体协调工作,开辟宣传专栏;利用网络平台,就四项监督制度设置专题,保证广大群众、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法院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抓好考评测试环节。为强化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效果,客观了解干警学习、掌握情况,区法院坚持定期组织对干警进行专项测评,并将测试结果作为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在近日组织的制度考评中,部分干警除了对必答题目进行认真作答外,还就干警职务晋升、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思路建议。经过综合考评,全院干警的平均成绩达到93分,有效激励了干警参与学习、监督的积极性。三是抓好贯彻执行环节。区法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将制度中的原则方针具体化、明晰化,创造性的抓好贯彻执行工作。一是坚持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采取内部轮岗、挂职锻炼等措施,不断加强干部的沟通交流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实现了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凡涉及干部职务晋升和其他职级待遇问题,坚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最大限度为干警提供平等竞争机会。三是坚持公开制度。认真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形成公开竞争机制,公开选人用人程序,杜绝暗箱操作。
二、做好结合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区法院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扎实做好法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并积极与多种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扩大社会知晓率。一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该院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强选任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选拔原则,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范围,提高了法院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率。拓宽举报渠道,对干部选拔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查核力度,争取及时改正、及时反馈,努力营造干部选拔监督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做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考核条件之一,以“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不断提升班子的领导决策能力和法官服务大局、把握民意的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有机结合。将“四项监督制度”纳为廉政宣传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五个严禁”的执行力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制度规定,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时在纪检部门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对于群众反映的举报信息,纪检监察部门会根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逐件落实,牢固树立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四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推进法院司法改革有机结合。不断推进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并优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点管理等制度。完善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市中院“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重点要求,将干警的工作实绩、考核奖励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完善良好的考察评价机制,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围绕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层次的考核标准,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硬性考评制度。
三、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规定要求,区法院严格落实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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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是将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与推进法院司法改革有机结合。不断推进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并优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廉政风险点管理等制度。完善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市中院“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的重点要求,将干警的工作实绩、考核奖励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完善良好的考察评价机制,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围绕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层次的考核标准,逐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硬性考评制度。
三、强化内外监督,全面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规定要求,区法院严格落实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开
展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对执行有力、成效明显的,给予肯定和激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其认真整改,切实纠正。结合典型案例,严厉查处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做到做到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增强了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强化外部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方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等措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扩大考察监督范围,增强法院选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