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半年反贪污贿赂经验材料

**市院重视反贪污贿赂工作,上半年共受案20件,立案15件,结案5件,提起公诉3件,法院作有罪判决2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反贪污贿赂工作与往年同期比较实现了五个突破。一是立案数有新突破。去年上半年立案10件,今年1-6月份立案15件,同比上升50,立案数居全市排头位置。二是查处大案数和两类案件数有了新突破。在所立的15起案件中,贪污案10件,占立案数的67,挪用公款案3件,贿赂案2件。在所立案件中,贪污案案值均在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案案值均在10万元以上,贿赂案案值均在20万元以上。大案数占立案数的100,两类案件数占立案数的75。三是查处新罪名案件有了新突破。上半年,**反贪局立案查办了一起单位行贿案和介绍贿赂案,是继2000年查办的私分国有资产案之后的两起新罪名案件。查处新罪名案件数量目前居全市首位。四是查处科级领导干部涉罪人数有了新突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了8名科级领导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其中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干部2人。五是协查案件的数量和成功率有了新突破。**院摒弃地方保护主义,从惩治腐败大局出发,上半年共接待建三江、同江、绥滨、桦川、佳市院、佳木斯铁路检察院反贪办案人员及市纪检委同志共40余人次,派员协助他们调查取证、查阅帐目、羁押人犯等,成功地配合兄弟院查处了一批案件。该院的主要做法是:上半年**院反贪工作围绕党组制定的”单项突破、整体推进、优势先进”的总体战略和三分之二工作全市占排头、三分之一工作全院有位置的争创目标,侧重在以下四方面抓推进:一是抢前抓早,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年初做到早部署、早动员,实行局长、主管局长、科长、办案组长层层责任制。做到工作目标、办案质量、案件安全、犯罪预防、卷宗规范化建设全方位责任落实。二是注重侦查谋略,选准目标。坚持办案是硬道理的观点,把查办大要案做为突破的重点方面,在”快”、”准”、”狠”上下功夫。三是指挥得力,团结合作,合力攻坚。在查办重大疑难案件时,院局两级领导精心谋划,果断决策,正确指挥,群力攻坚,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和有影响的案件。四是严格办案纪律,注意办案安全防范。严格遵守”九条卡死”硬性规定,严明执法,文明取证,注意形象,没有出现违反办案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五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总结工作经验。反贪部门通过狠抓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及理论学习,提高反贪队伍素质,结合办案实践,总结侦查工作经验,通过开展调研活动,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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