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市法院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级法院指导和人武部、驻永部队、双拥办等单位协同支持下,根据市驻军多的实际情况,将司法拥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创新”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工作机制,形成”三创、四建、五共”的工作格局,丰富了”福建经验”。
我院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唯一的军民共建”三挂钩”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二次荣获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杨泽民院长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10月31日,福建省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在**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我院和96167部队司法拥军成果展,该事件入选福建民政十件大事之一。《中国双拥》连续两期刊文称赞”**是福建省司法拥军的一面旗帜”,省综治委《建设”平**建”工作简报》第45期转发推广我院的经验做法。今年3月31日,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央政法委到福建调研涉军维权工作,我院作为受邀的唯一基层单位,介绍了我院司法拥军工作经验,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院是”司法拥军的楷模”。
一、围绕”三创”,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创设”维军审判庭”。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我院于2009年8月增设了全国首家内设机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使司法拥军工作步入常态化、专业化轨道。”维军审判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涉军案件64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560多万元,实现无一上诉、无一信访、无一矛盾激化,深入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87次。
二是创建”涉军维权联动中心”。2011年4月,在市委领导、市政府支持下,我院牵头与人武部、双拥办、公安、司法、人社等25家单位,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联动中心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任指挥长,办公地点设在法院,统一办理各类涉军纠纷和咨询求助。至今共受理军属就业、子女就学、退役士兵安置、工伤赔偿等涉军维权申请75件,在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下,已协调解决39件,化解纠纷36起,并解答军人军属咨询70余人次。
三是创办”军人之家”。我院在办公楼专门开设”军人之家”,将涉军维权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诉讼须知等内容张贴上墙,使军人军属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由专人负责接待军人军属,配置了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订有《解放军报》、《中国双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刊物,通过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让军人军属感受”家”一般的温暖。
二、围绕”四建”,提升维权实效
一是建立维军案件”绿色通道”。我院为军人军属开通专门的立案窗口,对涉军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审判、优先执行。2007年以来,我院审结的67件涉军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30天,履行到位率达100%,为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缓交诉讼费4.5万元,减免诉讼费2.7万元,受到军人军属的普遍好评。2011年10月,驻永某部管护的军用通信光缆被**一家交通建设工程队在施工时不慎损坏,我院快速处理,当即与交通局、公路指挥部进行协调,督促施工队及时赔偿了部队经济损失,依法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事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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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是人才共育。我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法律业务方面的专长,2007年以来,共为驻永部队举办法律培训和专题讲座69场,受培训官兵1万多人次。驻永部队则发挥自身优势,为全体法官和青年干警政治培训班举办国防、纪律、消防、保密等知识讲座,法院每年还组织全体干警到部队过”军事日”。在法院带动下,驻永部队先后有7名官兵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85名官兵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五是宣传共促。我院加大与部队在宣传先进、互推典型等方面的合作力度,近年来,共同在军地媒体上刊登信息宣传稿件50余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福建省委《八**快讯》、《人民法院报》、《解放军报》、《火箭兵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了我院司法拥军工作的做法。市委《决策参考》和《福建审判》先后刊登《法院司法维军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法院以真情、真心、真意,在司法拥军工作方面健全机构、创新机制、力求实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形势发展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迎接双拥”创模”工作检查为契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司法拥军工作,更加有效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富国强军、军地融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