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规范化管理经验汇报材料
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规范化管理是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迫切要求,是提高司法权威、树立法院形象的客观需要,是构建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法院作为拥有130多名工作人员,下设6个人民法庭,8个办案点,年结案近4000件,辖区人口达162万
的大县法院,规范管理的任务繁重而紧迫。近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审执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了公正严明、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法院新形象。
一、规范服务窗口运作,强化服务意识。
立案与信访是法院工作的窗口,群众往往最先通过这两个窗口来认识和了解法院,并据此对法院进行评价。为此,我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立案、信访两个窗口的运作。
1、规范立案管理。为方便群众诉讼,我院制定了《立案工作规程》,在新建的立案大厅实行敞开式柜台办公,实现了提交材料、交费、[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签收、材料收转的“一站式”服务,当事人不出立案大厅就能办妥立案手续。法定的立案期为7日,但我院已基本实现1小时立案,杜绝了“账外案”、“抽屉案”及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2、规范信访管理。我院专门设置了信访室,安排精通业务、热情有礼的专职信访人员负责接访;实行了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规定了包括信访流程管理、首接负责、限时回复和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督办在内的完整的接访处理制度,保障了信访群众的权利。2003年以来,我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00余人次,未出现一起无人接访或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未新增一起涉诉上访案件。
二、规范审判活动,确保司法公正。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1、健全组织,加强协作,严格责任。由政法委牵头,县上成立了由纪委、政法委、法院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县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将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纳入该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对违法干预执行、拒不协助执行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况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建立“阳光执行”机制。对执行中的委托鉴定、委托拍卖等一律按法律规定,公开施行;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适时安排举行听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规范执行款管理,确保执行款项安全到位。规定所有执行款项和执行财物的拍卖所得均直接汇入法院指定的专用帐户,由法院统一向当事人支付。这一措施,改变过去由执行人员或拍卖机构充当中间人交接钱物的做法,保障了执行款安全及时归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