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人事制度激发人才活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长征中,人事部门如何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人事制度,营造公平公正的人才环境,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人才队伍的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必须认真思考、积极探索的重大问题。
强化责任意识,在大局中认识人事人才工作的使命
人事公正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从人事工作的宏观环境来看,我国经济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必须切实维护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人事制度必须更加公正,人事服务必须更加开放,人才竞争必须更加公平。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转型,人事工作进入了改革攻坚期,许多体制和机制性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矛盾错综复杂,情况千变万化,必须把促进和谐作为人事人才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做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三者的统一,以改革促进人事公正,以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人事协调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从人的和谐来说,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安居乐业。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在人才队伍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既要鼓励竞争择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又要关心在竞争中处于困难地位的群体,积极帮助他们提高素质,不断创造人人都能干事创业的发展机会,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
人才活力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人是社会的主体,发展必须依靠人,古今中外的成功经验无不说明,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人才辈出的历史。邓小平曾指出,没有大批的人才,我们的事业就不能成功。近5年来,我省采取载体引进、团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共引进院士50多名,引进海外人才和外国专家7000多人次,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集聚了人才、凝聚了人心、提供了支撑。
着力机制创新,在制度上保障人事公平正义
推进公务员队伍管理的法制化。认真实施公务员法,围绕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公务员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公务员考录制度,坚持省、市、县、乡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机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大力推进人员聘用制,坚持分行业实施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先入轨运行、后逐步完善,进一步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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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培育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市场的竞争开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才服务领域,推进人才服务主体多元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服务各类人才的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实现各类人才公平竞争。健全人才市场运行机制,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联网贯通。加强人才区域合作,积极参与长三角、泛珠三角以及中部地区人才开发一体化进程,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提高合作水平,逐步实现区域内信息互通、体系互联、资质互认、人才共享。
发展公共服务,实现人事资源的平等开放。加强人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人事制度,为流动人员提供代办社保关系、职称评审申报、户籍申报、核定档案工资等个性化服务。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及时收集需求信息,免费举办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
打造“阳光人事”,推动人事管理的开明开放。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推进人事管理创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把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专家选拔、职称评定、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等的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审批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