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

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搞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两级法院要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罗干同志和李新民书记的讲话录相,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内容,采取邀请市委领导、本系统英模人物作专题报告等形式,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其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法院领导要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并严格落实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专题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工作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法院事业的长足发展。在审判工作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遇到重大问题及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都要及时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真正把法院的审判工作永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积极主动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并且要努力借助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使审判结果为公众所接受,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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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级法院在工作中,必须坚决克服把开展教育与抓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以及不联系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理念口号化、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对2003年以来所办结案件进行的彻底评查,对发现的有问题案件进行“会诊”,认真分析评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原因,使全体审判人员从中汲取教训,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要坚持围绕案件发现问题、围绕问题剖析原因、围绕原因追究责任并制订整改措施的原则,通过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促使广大干警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现阶段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有效地克服和防止了滥用权力、司法不公问题的发生。

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司法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大局

两级法院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力争在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维护稳定领导体制、推进基层平安建设、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等方面取得突破,真正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来。在审判处理每一起案件时,通过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采取判后答疑、带案下访、案后走访等方法,并加强判决文书的说理性,通过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强司法裁判的亲和力。真正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判,又做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各种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实现司法的最终目的和最高价值。同时通过教育和培养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之进一步胸怀大局,了解大局,掌握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和裁判行为放到大局中去,不断强化服务经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