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干部考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和政策性很强的重要工作,是选人用人的重要环节,考察人员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考察职责。为进一步提高考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明确考察职责,切实以考察人员的高素质保证干部考察工作的高水平,现就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1、考察人员要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认真负责、准确细致地考察干部,为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领导班子建设提供正确的依据

2、考察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公道正派的职业道德,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考察和评价干部

3、考察人员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具有胜任考察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努力提高考察水平

4、考察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察,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5、考察人员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实事求是,刚正不阿,敢于讲真话、讲实话,不拿原则换人情,不以个人好恶评价干部,不准弄虚作假,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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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干部考察中,对未按上述要求而造成失察、失误的考察人员耍进行批评教育或调离组织(人事)工作岗位;对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试行)》和《关于对违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