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先进事迹材料
——强管理重创新抓质量促公正
**县位于川、鄂两省毗邻处的大巴山脚下,全县辖12个乡镇23万人,属典型的贫困山区农业县,就在这个小县城却有一个全市、全省政法机关的先进典型--**县人民法院。近几年来,新一届党组班子坚持创新机制,优化管理,素质强院,质量立院的方针,使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
物质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03年我院被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2004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被省高院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投资近500万元的审判综合楼于今年3月投入使用,内外部执法环境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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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坚持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不断创新便民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为此,我们改变审判工作中的坐堂问案方式,采取灵活多样为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把司法为民烙印在我们的脑海里,落实在我们的行动中。首先是注重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和立案、信访窗口作用,把好司法为民第一关。方便群众诉讼,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在立案时推行向当事人发放明白书制度,提前告知或提示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各法庭推行电话立案、口诉笔录立案,在各村发放便民服务卡,公布法庭及各干警电话号码,方便群众诉讼,例如大贵法庭接当事人电话后,及时到达执行地点将长期在外逃避执行,回家为岳父奔丧的姜某逮个正着,促使其履行了债务,深受当地群众好评。在辖区各乡镇设立投诉站、点,巡回田间地头办案,把方便让给群众。三年来,我院审理各类刑事自诉和民商事案件1433件,巡回就地办案达600余件,占总结案数的40以上。在信访工作中,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建立了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纵向、横向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大信访格局,坚持首问负责制和谁办案谁接访制度。二是新建立了院领导联系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制度,加强沟通和联系。同时,十分重视政协委员的来信、批评及建议,并按程序认真办理,虚心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利于全面改进法院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三是开展司法咨询和司法救助活动。实行院领导、庭、室包联企业,定期、不定期的相互走访,对困难企业和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对他们进行指导和诉讼费用减、缓、免,几年来,减、免诉讼费4万余元。四是将当庭宣判率、巡回就地审理率、调解结案率“三率”作为衡量法官工作业务水平标尺,尤其是强调了轻微刑事自诉案件和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结案率,通过这种简洁、经济的方式化解纠纷,尽量使当事人双方从心理上做到相互接纳,互相理解,减少了上诉、上访,维护了一方的安定团结,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以今年元--11月为例,审结民商事案件440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26件,调、撤率达74,其中八仙法庭调解结案达到90,无一上诉申诉案件发生。通过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切实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把方便让给群众,赢得了社会各届的赞誉,人民群众的满意率逐步提高,案件质量也逐年提高,案件差错率降到了1以下。
二、创新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切合实际的管理方法和途径是凝聚人气增强工作活力的基础,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要求。为此,新一届党组更加注重管理,研究出台了多项科学的管理制度,增强干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宗旨意识,确保司法公正。首先从干部管理入手,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改变过去每年考核一次为一年考核两次,扭转了工作中前半年松后半年紧的前松后紧状态。考核方式方法上创新为:考核前在有线电视台发布公告并向社会各届公布举报电话,在各乡镇、村张贴公告,便于社会各届监督和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对各单位和干警的考核中邀请政法委、人大法工委领导参加。对法庭工作及干警的考核还邀请当地党委、人大领导、公安、司法两所负责人参加,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方式现场公布考核结果,便于政法委、人大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便于加强对法院工作管理和监督。始终把法院的执法行为和工作作风置于党和人民的广泛监督之下,让全社会理解和了解法院工作,并切实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整改,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二是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认真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注重实效抓整改,确保整改活动出成绩、出效果。为此,针对在在的差距和不足,下大功夫进行专项治理,在活动之始我院就制定了《不合格案件评审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对不合格案件进行了界定。不合格案件是指不属错案,但案件在程序上、实体上或其他方面存在一定瑕疵的案件,该办法共十八条53项,对二十四种不合格案件进行了细化,对每种情节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