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廉政司法办案先进事迹

**县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廉洁司法为目标,以廉政预防为重点,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眼,狠抓办案质量与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荣获全国、全区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区级文明单位、十佳政法单位、先进性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有40人(次)受到区、市级表彰奖励或立功,1名同志获全区“五一”劳动奖章。连续十年保持了“零违纪、零发案”的良好纪录,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

抓制度强管理

院党组坚持“规章治事,制度管人”的工作思路,从创新内部管理机制入手,始终紧贴队伍管理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容易诱发问题的薄弱点,强化制度创新,确保了办案质量。一是积极构建分权制衡的审判运行体系,严格实行立案、审执、审监分离,制定《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审判管理考核办法》、《调解工作暂行规定》、《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制度》、《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比等活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规范和制约,有效防止了审判权和执行权运作不规范而引发的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健全审判质效评估机制,修订和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庭审行为规范》等制度,对审判质量实行全面监控、全员参与、全员考核。审监庭对各业务庭当月审结的案件逐一进行质量评查,针对庭审不规范、裁判文书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各审判庭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等定期考核,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建立二审改判、发回案件逐案分析制度,查清改判、发回原因,从中核查是否有枉法裁判的问题。三是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制度。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洁执法监督卡”,加大对干警庭审情况、仪容仪表、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全程监督,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实行悬赏举报和重大事项、礼品登记上缴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考核并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抓教育强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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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有了很大提高。一是充分运用调解手段,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积极开展诉讼指导、庭前调解、涉诉案件复查等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大大减轻了诉累。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探索“诉调对接”的调解新机制,着力整合基层调解力量,聘请司法调解联络员,在基层“设点布网”,加强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联系,启动了“三调联动”机制,建立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互动、衔接的调解网络,依托基层组织,主动深入村组开展矛盾纠纷诉前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数量,特别是在今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该院略有下降,社会效果明显。同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加大巡回就地办案力度,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企业社区就地办案,实现了由“开门审判”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审判,提高了案件调处率,增强了审判的社会效果,全院有42.1%的民商事案件巡回审结,86.1%的案件调解结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4.5%,一个月内审结的占67.4%,方便了群众,化解了民忧,促进了和谐。二是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实行判决附适用法条,开展判后答疑。进一步深化裁判文书改革,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坚持在案件判决书后附判案所适用法律之规定,对一些影响较大、群众关注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并适时回访,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法院判决,输得清楚,赢得明白。三是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契机,坚持审执联动的执行机制,积极探索法院廉政司法办案先进事迹第2页

执行方法,强化执行措施,耐心做好当事人疏导工作,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款物到位率,今年案件执结率突破90%大关,其中积案执结率达63.3%,基本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同时,严格落实执行案件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款物管理等制度,完善了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为执行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依托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管理。加快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法庭声讯系统等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和无纸化办公,实现了案件立案、审判、执行诸诉讼环节的网络信息化管理和跟踪监督,具备了网上签发法律文书、司法统计自动生成、审限自动跟踪管理等功能,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7月份,区高院在该院召开了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现场会。

**县法院党组一班人以荣誉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为终极目标,在改革奋进中求发展,在创新跨越中上台阶,为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