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领导班子评议工作经验交流
区法院认真组织对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法院司法实际活动进行评议工作,公开报告内容,创新评议形式,采取“六法”推进,扩大评议人员范围,让院内外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品头论足、有的放矢,不断增强了评议工作的实效性,为运用评议成果、修定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制作“评议导示”,让评议者明确评什么、怎么评。
(一)确定评议所指向的“众矢之的”范围,让评议者知道评什么。事先由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把领导班子及每个成员的分析检查报告内容进行分类归纳,找出要点,填写进“评议导示”“评什么”的栏目当中,让评议人员过目便知自己该对法院评什么内容,不至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二)教会操作方法,让评议者知道怎么评。在“评议导示”怎样进行评议的栏目中,填写上“五评”操作方法的内容。即通过熟悉“分析检查报告”的要点,评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工作思路清不清和整改措施可行不可行五个方面,并将制作好的“评议导示”或在网上公开,或向社会各界发送。由于这些“评议导示”内容简明扼要、文字清晰易懂,操作性强,对开展评议工作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二是发函诚邀,请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院评议。对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以及社会名流、专家学者,他们身份特殊,个人形象也具有公正性、公益性等影响力,就定期发出邀请函,把他们诚邀到法院中来,举行一定仪式,致词欢迎他们前来参加评议。同时将他们的姓名,单位以及所发表的评议意见内容,逐一记录登记备案,这样既保证了代表、委员参加评议人数,也提高了评议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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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六是建立联系,及时沟通,确保社会对法院评议工作的经常性。在群众民主评议环节上,产生出促进法院自我反思,找出差距,看到不足,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以利再战的作用。为了把这种好做法在院内坚持下去,形成连续性和制度化,让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在今后工作中向纵深发展和向司法实践活动延伸,区法院将从以下二个方面入手开展好今后的群众评议工作。
(一)保持与各类参加评议人员已建立起来的联系,并指定院政治处具体负责,经常沟通,建立例会制度,邀请他们参加,对法院工作作出经常性评议。
(二)对每次开展的评议情况做好文字记载。从开会次数、参加人数,到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质数,都记录在案,整理汇总,用于指导法院工作。让群众评议成果继续成为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