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两项活动经验交流

在“作风建设年”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中,区法院紧密结合省高院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要求,立足审判本职,着眼于服务辖区工作大局,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发挥作用

工作中,区法院始终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己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今年上半年,在处理刘某骗取出境证件罪一案中,被告人刘某以能办理出国打工为由骗取受害人100多万元并将所得大部分挥霍。受害人眼看损失无法追回,多次聚众来访。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居住分散且数额巨大,给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但站在维护稳定的高度上,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该院最终确认了61名受害者及其损失数额。庭审后,承办人员又多次召集双方就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进行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积极筹款,目前赔偿款已基本到位,这起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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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优化投资环境上,不搞亲疏远近,平等保护内、外资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在执行一起韩资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时,执行人员冲破重重阻力,圆满执行完结,并将韩商送来的酬金原封退回,韩商非常感动,特意写来感谢信,称赞中国法官高效公正,表示有这样公正的执法环境,以后还要动员更多同胞来威投资。二是在防范经营风险上,区法院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提司法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完善合同、规避经营风险。其中,民二庭提出的“建议金融部门加强信用卡管理”等5条司法建议分别被省高院及市委领导批示或转发。三是在发展区域经济新模式上提供法律支持。为探索一条村企联合发展的新路子,7月份,区法院一名副院长任组长,与其他四名业务庭长组成法律指导小组,带领两个企业和两个村委的负责人到荣成浔山渔业公司、好当家集团实地考察,为村企联合发展的新模式提供法律论证,目前有两家正在磋商中,此举得到了区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此外,区法院还在辖区20家企业建立了联系点,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三、在关注民生、保障民权方面发挥作用

今年以来,区法院更加注重与个人生存保障密切相关的赡抚养、抚恤金、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案件的审理执行,建立“民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快审快结快执行,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陕西一民工来威打工被搅拌机夺去左腿,伤愈出院后因得不到赔偿而流落街头。了解情况后,该院一方面反复做其工友的工作,暂时收留了他;另一方面,不但免了他的诉讼费,而且还联系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几方责任人互相推脱责任的情况下,区法院果断冻结被告账户,在较短时间内该民工就拿到了赔偿款。今年以来,区法院共为23起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