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施人才战略 如何科学确立普通高中的战略地位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义务教育得到了真正的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迈进了大众化的门槛,国民受教育年限达到8,5年,我国正在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我国教育发展战略布局中,始终存在着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这就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战略不明。其主要表现是:(1)战略上没位置。近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布局是: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在这种战略思想指导下,普通高中几乎成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禁区。(2)投资上没保障。可以说,在我国大中小学教育中,普通高中是唯一没有实现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的教育。其结果导致普通高中建设债务负担严重、编外教师工资及福利负担沉重、普通高中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政策对高中学校投入不利。(3)办学上没人管。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存在着不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不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在高中教育中大搞文理分科、不执行国家基础教育学制等“四种现象”。

基于以上我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科学确立普通高中在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刻不容缓。

在战略上必须明确

普通高中的科学定位

普通高中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延续,既是基础教育的终结阶段,又是高等教育的准备阶段。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既影响着中等教育结构,也影响着高等教育结构。因此,普通高中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健康运转的“枢纽”,它上影响整个高等教育,下影响整个基础教育,横向上又决定了我国的教育结构和教育分流。因此,必须尽快确立普通高中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战略地位。

必须承认,应试教育在我国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学段有不同的表现。总体上讲,普通高中是我国应试教育表现比较突出的领域。现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功利化教育倾向愈演愈烈。在这种背景下,普通高中在道德教育、实践教育、文化教育等方面既丢掉了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又远离了世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潮流,几乎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普通高中不改革,中小学素质教育就不可能得到真正实施;普通高中不改革,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就没有基础。因此,必须确立普通高中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战略地位。

普通高中在创新人才培养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承担着特殊的使命,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期”,必须确立普通高中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战略地位。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独立的高中教育发展计划。如美国有“蓝盾学校”“科学高中”“人文学校”“州长学校”等项目;英国建有数学等特色高中;加拿大政府为科学高中的学生提供为期几个月的研究项目;韩国设有16所科学高中和19所外语高中,开办科学探求班,着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精神,等等。我国应该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的经验和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普通高中发展战略。在保障上必须确立政府的主体地位

我国普通高中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至今没有确立政府投资在普通高中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在当前我国大中小学教育中,只给“人头费”,几乎不拨付其他任何财政经费的,恐怕只有普通高中了。在这种情况下,普通高中发展最大的资源是“好生源”,有了“好生源”就可以向重点大学输送学生,向重点大学输送的学生多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学生来上学,有了更多的学生来上学就可以收到更多的学费,得到更多的奖励。于是,千方百计地抢拉生源,千方百计地保障“好苗子”上重点大学,就成为学校办学的着力点。为此,重点保“好学生”,放弃大多数学生,也就成为普通高中教育办学的必然现实了。

政府投资不到位给普通高中带来的另外一个后果是。高中教师和教学资源设施的配备向高考需要保障的文化类课程倾斜,致使我国高中教育存在德育、体育、音乐、美术类教师和实践技术类课程教师配备不足,各种功能教学用房、教学设施、实验器材、实践场所、体育场地、图书资料匮乏。

笔者认为,国家应尽快出台加快普通高中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就如何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在普通高中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作出具体的政策规定。一是各级政府要把普通高中的基本建设投资列入财政预算。普通高中是国民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该承担基本建设经费。当前,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通过整体规划,确保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化解普通高中发展中的各种建设债务。二是各级财政切实保障普通高中教师的工资待遇。各级政府必须在按照最近三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数量重新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将高中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留缺口、全口径地纳入财政预算。三是按照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基本需求配备各种教学设施。国家应该尽快出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应该加大投入,保障普通高中教学设施的足额配置。四是保障普通高中的生均公用经费。国家应该出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五是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体系。现在,从义务教育到职业教育,再到高等教育,国家建立起了完善的助学体系。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将我国普通高中助学体系的这一“缺口”尽快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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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应在我国普通高中教育中启动“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所谓“特色高中”就是普通高中学校在国家规定的课程门类和课程标准要求之外,根据自己的文化传统、师资水平、国家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趋势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课程资源,为那些具有兴趣和爱好的学生提供独特的学习、研究与发展机会,为具有特殊才能的青少年的成长创造条件。

“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是由国家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或一些具有学科优势的教学型大学,与国家认定的“特色高中”采取联合办学或联合培养的方式,共同培养优秀高中生。其具体合作方式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实施高中生“课程先修,学分互认制度”。高等学校认可特色高中学生的课程选修成果,按照高校的要求,特色高中学生在高中学习中提前选修的某些课程,经过一定形式的考核,大学承认其学习经历,并给予相应的课程学分。这种合作方式,有助于高中学校培养学生的学科兴趣和人才的早期发现与培养。二是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办学。参与“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的高等学校,可以通过联合开发课程、高校实验室等资源向高中生开放、高中生参与高校的科学实验,与高校科研人员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开展对有特殊才能的高中生的联合培养。三是实行“高考直通车”制度。就是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招收一定数量的具有天赋的预科生,从课程设置到教学管理,采取联合办学的办法,这些学生只要达到了双方制定的联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可不参加国家统一的高考,而通过面试等自主招生的办法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深造。这种办法与当前通行的高中教育相比,可节约将近一年的应试备考时间,对于加快我国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总之,“高等学校与特色高中联合育人计划”不是看硬件,而是看理念、看课程、看模式、看特色。一句话,中国应该有自己的特色高中建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