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程序
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变静态的员工管理为对员工成长过程的动态跟踪管理,特制定本规章。
2范围
公司针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工作均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3解释
人事管理档案。指公司为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而建立起来的有关员工基本情况的资料以及历次考核与异动等项的资料。
4权责
4.1全体员工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负责,各人力资源派驻机构或人员应在其指导下完成所属单位中层及以下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更新工作。
4.2员工的人事资料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收集,并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移交人力资源部。
4.3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档案,必须是部门主管(含)以上的领导在其所属员工晋升、奖惩、异动、了解基本情况时方有权调阅。
5工作内容
5.1人事档案
5.1.1人事档案的调转
5.1.1.1员工可在被公司正式聘用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
5.1.1.2人力资源有义务协助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5.1.2人事档案的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定期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更新、整理。
5.2人事管理档案
5.2.1人事管理档案的建立
5.2.1.1人事管理档案应在员工到职一周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到职后形成的人事资料收集完整,待员工经试用期考核通过,正式录用时将其人事资料移交人力资源部。
5.2.1.2人力资源部对移交的人事资料要依据《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进行审核,发现有人事资料不完整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索,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与完整。
5.2.1.3对公司员工应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三份、免冠一寸照4张、学历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最近一家工作单位离职证明书(收原件)、社保卡复印件(核对原件)/社保数码回执、居住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居住证数码回执、其中销售部、财务部员工除收取上述资料外还需收取担保文件。
5.2.1.4收取员工相关证件时,应向对方出具收据(一式二份),一份交对方,一份存入档案袋(盒)查验。
5.2.1.5人事资料收集、归档后,人事管理专员应在档案袋(盒)上详细填写员工姓名及档案资料清单等内容,依档案材料分类目录顺序排列,各类资料以形成时间为序,分类装订,并注明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经办人姓名。
5.2.1.6档案管理员应将档案资料分类存放、严格保管。
5.2.2人事管理档案的健全、更新
5.2.2.1公司员工考核、任免、奖惩、教育培训、薪资调整、职务异动等人事资料一经形成,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协助人力资源部整理相关资料。
5.2.2.2员工调任、晋升、降职、免职等人员异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三类外,同时应在《人员薪资/异动变化记录表》中登记。
5.2.2.3员工薪资变动资料归档时,除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在档案第五类外,同时在《员工薪资/异动记录表》中登记,如因调任、晋升、降职等人事异动涉及薪资变动时,所归档资料仍放第三类。
5.2.2.4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专员在对收集上来的各项人事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参照
5.2.1.5条款规定交档。
5.2.3人力资源部本着对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填写《人事(管理)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5.2.4人事管理档案建立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保管。
5.3人事档案及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及复印管理
5.3.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方可查、借阅人事(管理)档案:
a.了解所属员工基本情况;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6.2《人事管理档案分类目录》
6.3《人员薪资/异动变化记录表》
6.4《人事(管理)档案查阅/借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