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购集美永祥花园人才住房的通知-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
关于申购集美永祥花园人才住房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位教职工:
经多方争取,厦门市政府同意将永祥花园部分房源改为我校人才住房,本次申购学校负责校内申请人的材料初审、公示、统一报送等。现将有关申购集美永祥花园人才住房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申购人需提供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购买申请表(部省属事业单位人才)上填表说明栏《材料目录》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请仔细阅读厦委〔2008〕31号和厦委〔2008〕7号文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申请人下载《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购买、租赁校内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到校人事处确认个人自然情况,审核《人才住房分配评分要素表(事业)》。
4、到校资产管理处房产科确认享受优惠住房政策及住房货币化补贴领取情况,签订限期退出公房协议,并将所有材料交资产处房产科。
5、学校按要求公示,统一报送申请人材料。
二、时间
安排:
1、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上班时间为受理时间;
2、2010年12月4日至12月6日为材料汇总整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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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厦门市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购买、租赁校内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1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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