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人才发展新政实施细则

江山市人才新政实施细则申报服务指南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填写《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奖励申请表》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

5、0570-4035309

二、引才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以当年出台的有关申报文件为准。

申报方式。填写《引才奖励申请表》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

5、0570-4035309

三、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必要的获奖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高层次人才在江购买住宅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申报时间。工作日受理,按月度兑现。

问询电话:0570-403530

5、0570-4035309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相关配套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认为本单位需要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可向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提出建站意向,并按相关申报程序和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申报方式。被评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填写《江山市博士后人员奖励申请表》,《江山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申请表》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

5、0570-4035309

五、专家工作站评选及配套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法人登记证、专家身份证、专家职称证书、与专家签订的协议、与专家合作的项目、本单位主要研发、教学或创作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其工作性质的材料。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专家工作站申报表》,有主管部门的,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

5、0570-4035309

六、“招龙引凤”奖申报/人力社保局

2申报资料。毕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招龙引凤”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单位后,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申报时间。工作日受理,按月度兑现。

问询电话:0570-403530

5、0570-4035309

七、企业人员取得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技能培养奖励申请表》报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2

八、企业培养技能人才补助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表》报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2

九、高技能人才津贴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身份证、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社保部门出3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企业年度考核表、反映用人单位实施技术技能等级津贴制度的相关证明材料;参与“师带徒”活动手册。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高技能人才津贴申请表》,以企业为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2

十、高技能人才配套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身份证、劳动合同、评选活动文件、获奖文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技能人才配套奖励申请表》,以企业为单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2

十一、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认定/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申请报告、申请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应的规章制度等。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表》、《江山市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申报表》。报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24十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人力社保局

申报资料。申办报告、申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申报方式。填写《江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表》,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无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向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

问询电话:0570-4035302十

三、首席技师评选及配套奖励申报/人力社保局申报资料。职业资格证书,反映技术成果、贡献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申报方式。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江山市首席技师候选人推荐表》向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申报。

申报时间:当年12月——次年1月底前。问询电话:0570-4035302十

四、民间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企业奖补申报/经信局申报资料:民间投资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金总额达到3000万元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新注册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有3名e类江山市级高层次人才以上人才证明材料、投资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超过1000万元的证明材料等;创业投资公司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累计投资于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5超过5000万元的证明材料、企业投资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申报方式。企业填写《江山市民间机构投资高层次人才企业奖补申请表》上报市经信局。

申报时间。全年。

问询电话:0570-4023522

十五、企业人才培养奖励补助申报/经信局

(1)审核备案

申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人才职位文件、身份证、参加学习培训学校课程介绍等资料。

申报方式。填写《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备案表》报市经信局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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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全年。

问询电话:0570-401208

2、0570-4962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