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机关建设相关制度

为加强我部工作人员思想作风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廉洁勤奋、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

组织人事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组织人事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章严守法纪,按章办事

组织人事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的严肃性。

第一条、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二条、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第三条、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四条、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牢记宗旨,端正作风

组织人事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第一条、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的贴心人,不准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漠然置之,甚至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第二条、深入实际,讲求实效,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三条、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不准对错误言行熟视无睹。

第四条、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

第五条、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改革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

第四章拒腐防变,廉洁从政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重、自省、自励,头脑清醒,意志坚定,始终经受住名位、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第一条、公私分明,严格要求自己,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

第二条、谨慎交友,减少应酬,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第三条、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准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

第四条、克已奉公,清正廉明,不准违反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第五章增强党性,保持情操

组织人事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团结,互助友爱,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

第一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第二条、心胸开阔,宽宏大度,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第三条、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传播或者听信小道消息。

第四条、热情服务,谦虚谨慎,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骄傲自大。

组工干部守则

一、政

治守则

1、政治坚定。坚定信仰,明确方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2、旗帜鲜明。头脑清醒,增强政治敏感性,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自觉维护县委形象。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坚决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党性坚强。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决做到四个服从。

5、光明磊落。对同志以诚相待,话讲当面,不搞阳奉阴违。

6、公而忘私。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处理名利位三者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工作守则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高标准,严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清正廉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3、任人唯贤。坚持党的干部琣”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唯贤是举,凭党性、凭政绩看待和使用干部。

4、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不优亲厚友,自觉抵制跑官要官闹官等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5、严格程序。严格按组织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工作,让县委放心,让群众高兴,让干部满意。

6、甘当人梯。默默无闻,埋头苦干,选好干部,配好班子,无私奉献。

三、作风守则

1、作风扎实。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基层调研或开展工作,办实事,求实效。

2、联系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3、谦虚谨慎。为人谦虚,工作严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风漏气。

4、雷厉风行。说到做到,高标准,快节奏,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5、精干高效。思维敏捷,办事果断,务求实效,事争一流。

6、仪表大方。穿着整洁,言谈得体,举止端庄。

四、学习守则

1、勤奋学习。充分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日及工余时间,坚持学习。

2、博采众长。广泛涉猎各门科学知识,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知识水平。

3、思想进步。深入钻研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用于指导工作。

4、业务精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5、一专多能。不仅具备组织工作能力,还应具备经济管理等多方面工作能力。

6、博学多识。成为有思想、有见解、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部务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有关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的负责人列席。

三、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政策问题;

2、研究县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审查、任免等事项;

3、研究本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调整和有关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

4、讨论市组部、县委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5、研究需提交部务会议议定的其他问题

四、部务会议的组织程序

1、实行部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各科室拟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综合后提请部长审定;

2、由办公室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有关列席人员只参与研究与己有关的议题;

3、被确定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有关科室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打印好交办公室,于会前交送参加部务会议成员。凡未列入本次会议议题的事项,会上原则上不予研究;

4、部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部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部长决定可随时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科长、主任。根据需要,有关同志列席。

三、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和交办的重大事项;

2、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贯彻执行的措施,检查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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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讨论向上级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和部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5、检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6、应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需要提请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各科室应在会议前两天提出,办公室协调、汇总后交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审定,然后通知与会人员

五、各科室拟提请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分管副部长研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拟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须经分管副部长审阅

六、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和各科室。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七、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等项工作

工作例会制度

一、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底进行。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工作例会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负责人。

三、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1、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通报本科室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安排;

2、部领导对各科室的工作提出要求

四、办公室负责工作例会的组织、记录等项工作,并负责对领导要求的督导落实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为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行,防止重要事项的压误、漏办,特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二、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会议通知或要求办理的事项;

2、各乡镇、各部门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对某项工作的安排、建议;

4、部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5、对各乡镇、各部门请示的重要问题的答复;

6、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答复;

7、其他单位要求会商办理的重要事项;

8、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

请示报告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1、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老干部局、县直工委。以下同)需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主管副部长汇报。

2、主管副部长对各科室请示报告的一般事项,应及时做出决策,对于重大的、涉及全局的或难以把握的事项,由主管部长(或与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一起)向部长汇报

3、部领导对请示报告的事项批示后,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要负责到底,认真落实办理,并把结果逐级向部领导反馈

4、遇有紧急情况或主管部长不在时可由科室负责人直接向部长汇报

文明接待服务制度

一、文明接待服务

文明接待服务,是部机关接待基层和上级有关部门来人、来函、来电,请示问题,办理公务,指导工作。把部机关干部的接待行为纳入文明、高效、规范的轨道,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公效率,树立高层次、高效率、高素质的机关办公形象,把组织部门真正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来人办事接待服务。无论是基层还是上级来人办事,从进机关、办理公务、离开机关以及公务的处理结果,都以规范文明的行为给以接待。

(1)领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机关来人办事,部内设第一接待人,属哪个科室的业务,通知哪个科长办理,并由第一接待人负责督办,并设接待登记册,将来人单位、办理事项、处理结果予以登记,以便检查。来人对科室业务职能不清楚的,打听到谁,由谁来领办,领办人负责把来人领到应去的业务科室,使其与岗位责任人接洽后,领办人方能告别离去。

(2)承办人文明接待制度。来人办事应先起身让座,倒一杯清茶,然后耐心听取来人办事的内容,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理,不能办的耐心向来人解释清楚。属于其他科室办理,应主动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并领来人到有关科室说明情况。来人所办公务不能马上办的,应填写文明接待登记卡,一式两份,来人一份,承办人存放一份,限期办理,限期答复。一般需请示部领导处理的事宜,不能超过一周时间,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的事宜,不能超过10天。如果特殊情况需延期,承办人应向来人说明理由。事情办结之后,来人在登记卡上签字,并将登记卡交给有关科室的科长。

(3)文明反馈制度。基层或上级来人办理公务,需要结果的,不能立即处理和答复的事宜,应在限期内给予答复和反馈。需超过限期的,应及时向有关人士和部门解释清楚。如出现拖拉、推诿、扯皮、渎职现象,来人和有关单位有权向部办公室直至主管部长提出咨询。

2、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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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委员会议内容也要安排专人按要求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或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每月组织全体党员上一次高质量的党课,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还要从单位实际出发确定党课内容,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