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津贴申请书范文合集

附件2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申报注意事项

一、关于学历学位证书

以博士、硕士研究生条件申报时,必须同时出具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历没有学位、或只有学位没有学历的,都不符合条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则需经教育部留学生服务处认证,出具认证证书。

二、关于职称证书

在浙江省外取得正高、副高职称的,需提前申请重新确认,更换为浙江省职称证书,才能作为有效的证件材料申请津贴,萧山区外的省内取得的证书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如公布文件等。

三、关于合同年限

申报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有效合同,通常为一次性签订三年以上的合同,分段合同都与区内同一企业签署的,可以累加计算。

四、关于高级技师的范围

《实施办法》中所说的“高级技师”是指具有丰富一线操作经验和较强动手能力、从技术工人队伍中成长起来的高技能人才,申报时需出具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或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证书查询系统查询记录。

持有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其它证书的管理人员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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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4.企业工资发放清单(需有本人签字)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其他证明材料

注:第

2、3次申请的只须上传近一年企业工资发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