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0-03-3014:06:28【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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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年来,玉门市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先后获得“全国先进检察院”、“甘肃省五好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甘肃省先进检察院”、“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2年以来连续8年被酒泉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多项工作进入省市检察机关前列。
坚持政治立检,大力加强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按照玉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安排部署,玉门市检察院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会议精神,通过组织集体学、个人学、专题研讨、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强化干警政治理论教育。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努力做到了“六个落实”,即学习对象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制度落实、联系工作落实、督促检查落实,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市委中心工作和院党组确定的相关学习内容,坚持每月做安排,每周抓落实,切实做到了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干警,政工科对干警的学习笔记坚持每个季度检查一次,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
同时,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抓住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牢牢抓住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等,不断增强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牢牢抓住干警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为依托,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教育干警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在各种考验面前,立场坚定,爱憎分明,树立检察官的职业荣辱感和使命感。三是牢牢抓住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敢打善战的检察干警队伍。四是牢牢抓住加强队伍的业务素质教育,不仅要求干警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还要具备较强的与自身本职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坚持务实团结,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玉门市检察院党组始终把班子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坚持“民主、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原则,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作为班子建设的主旋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一是突出三个素质建设,即突出思想政治素质、检察职业道德素质、检察业务素质的建设,使班子成员自觉遵守检察官检察职业道德规范,规范言行,约束自己。院党组坚持每月1次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年2次民主生活会制度,每月1次领导成员碰头会制度,不断提高班子的素质。
二是强化三种意识建设,即公正效率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以人为本、质量为本意识的建设。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的前提下,领导班子认真研究、探索检察改革的前沿性课题,联系实际,不断增强班子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处理新问题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
三是在班子建设中坚持三项原则,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原则、抓制度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原则。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对重大事项、疑难案件和大额资金使用上,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在广泛听取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做到正确决策,克服自由主义倾向,对作出的决策认真执行,严肃纪律,不另搞一套。
四是做好三个表率,即做公正执法、求真务实的表率,团结协作、共同共事的表率,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的表率。院党组实行工作绩效考评责任制,把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同所分管的部门挂钩,以业务科室的工作绩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从而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力地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干警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玉门市检察院坚持以“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工作高效、作风过硬”作为队伍建设的总目标,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政治学习的一贯性,落实学习内容,注重学习实效,进一步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公正执法意识。同时,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落实培训任务。落实学历教育规划,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全面提升干警的学历层次,优化文化知识和专业结构,发挥好高学历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45岁以下的干警全部取得了法律本科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2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业务骨干和复合型人才,采取以会代培、短期培训和以老带新的形式,增强干警应用法律的水平和实战能力。
二是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院党组紧紧抓住党员占干警多数这一政治优势,切实抓好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结合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党组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及座谈会,开门整改,自查自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邀请有关领导和市党校老师和本院党员干警上党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发展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党员质量;强化党员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检察工作纪律,树立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思想意识,弘扬共产党员正气,以党风促检风,以模范带全局。
三是注重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对有培养前途,德才兼备,工作积极肯干的年轻干部,及时充实到办案工作第一线或任务较重的部门,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骨干作用,作为推荐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四是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务实、廉洁、高效检察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坚持干部轮岗交流,优化干部结构,提高干部素质,强化责任机制,逐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劣者汰”的竞争激励机制,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树立自加压力,与时俱进的开拓创新意识。
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坚强廉政建设。
近年来,我们认真按照玉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检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与部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检察长、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支部书记、副检察长具体抓,纪检组长负责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管人管事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做到了上级抓下级,正职抓副职,副职抓部门,层层抓落实,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一是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及全市综治、纪检、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评责任书》中,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加强领导班子与中层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的责任心;
二是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落实廉政准则,党员处分条例,重申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办案工作“九条”硬性规定、“廉洁从政十项纪律”、“禁酒令”和酒泉市检察院制定的“检察干警八小时之外管理的规定”以及本院制定的17项制度;
三是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和承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赃款赃物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是认真落实“检务公开”的各项内容,通过设立检务公开栏、印制“检务公开”小册子、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辟媒体宣传专栏、举报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公开检察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严格执法。
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通过认真讨论,集体研究,提出了在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的前提下,努力做好检察工作的六条措施,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向社会承诺公开,实实在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我院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用各项廉政规定约束干警的言行,多年来干警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作者: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党支部书记潘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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