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探究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问题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一个重大课题,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与党的宗旨格格不入,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针对性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涵、表现和危害
(一)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涵
探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特权。单独理解特权的内涵应该是很丰富的,古今中外都会有不同的释义。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阐述来理解,特权应该是相对于普通权力而言的,它既包含正当的职权和基于正义的特殊权利(比如军队司法等强制权、给弱势群体的特殊保障权等),也包含不正当的法外特权等现象。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应该是指党员和领导干部、各级党政机关获取和实现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的私利和不正当权力而产生的思想和行为。具体包涵以下几个方面属性:
1一是权势性。产生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首先必须拥有权力或势力,因此多发生在权力职位、特殊行业等;
二是特殊性。超越法律政策规定和工作职权,突破规范和规则,搞特殊化。就是不守纪律、不守规则;
三是排他性。自己可以超越突破、不受限制,别人不允许,坚持双重标准;
四是局限性。特权也有一定适用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自己说了算的地域、一亩三分地),或针对一定的对象(对其有影响、起作用的人群)发挥效力;
五是传染性。特权具有示范性和传染性,上行下效,扩散、蔓延速度快,影响性和破坏性较大。
(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
一是以言代法,搞“一言堂”、办事潜规则,说情找关系、违规开“绿灯”、乱办事等;
二是以权压法,一些执法部门权不畏法,执法犯法、随意执法,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是徇私枉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财、谋事、谋官、谋色,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具体体现:奖赏权,如表彰奖励、提职提级不按程序,不符规定、标准,奖赏不分;惩罚权,对批评、惩罚、降职、降级等混淆视听、标准界线不清;享用权,利用手中的权力,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个人享受、消费、受益;豁免权,以“刑
2不上大夫、成就例外、下不为例”等为由,使一些有特权的人不受惩罚、不被追究;干与权,存在上级对下级打招呼、说情、暗示、施压现象,不同程度上干扰和影响了公正决策。实现形式:不知不觉被特权、心安理得享特权、约定俗成有特权、假装糊涂用特权、肆无忌惮耍特权。
(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危害。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滋生腐败、诱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源,践踏了法律的神圣性和制度的严肃性,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败坏了社会道德,腐蚀了整个社会的良好风气,更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利益,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存在的历史和现实原因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历史,就是特权统治的历史。男尊女卑,三纲五常,官员衣服、帽子的区别,见面礼教,几抬大轿,家长、族长、老爷、奴才身分等级划分等等,都深深烙下特权的印记,以历代帝王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无不前赴后继、赤裸裸地展示其强大的特权。历史绵延、根深蒂固,影响至今。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受社会腐朽思想、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官本位等影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又打上鲜明的时代烙印;经济蓬勃发展,民主与法制相对滞后,使权力不受约束、失去制衡;上
3级或组织睁只眼、闭只眼,放纵默认,上行下效;职权待遇的扩大化,不良影响不断蔓延;缺少有效的监督,处罚软弱无力;官升脾气涨、官大一级压死人、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等思想“深入人心”,这些都导致职权寻租和延伸去追求不正当的利益而形成特权。
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政策界定
严格界定特权的合理性。从特权的产生依据可以辨别其正当性和合理性,通过其附着的法律依据和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实际受惠群体分布等,来界定该特权的性质和目的。如果是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为特殊群体服务来设定的“特权”,有利于保护主权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如军队、司法特权,为弱势群体设臵特权,对残疾人、孤寡老人、特困人群等给予一定的特权是必要的,也是社会正义事业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必需。我们要更加周到地考虑他们的需要,努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救济、优抚安臵和社会互助等福利事业发展。
正确区分职权与特权。如果是人民出于更高的需要赋权给公职代表,那么该特权就是正当的职权。尤其是在责权利相统一的行政管理体系中,对于重大责任者赋予其履职所必须的一些特殊权力和权利,是必要的、神圣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必须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但要对职权履行进行严格监督和控制,坚决制止职权滥用现象和特权泛滥,坚决取消法外特权和制度外特权。
四、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对策建议
一是必须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应该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入手,坚持教育的经常性,注重教育的针对性,突出教育的实效性,根除特权思想,做到教人从善。通过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等多种形式教育,牢固树立“我们是群众中的一员,我们来自群众并走向群众,我们为群众服务”的思想意识;健全分层分岗施教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廉政法规、岗位廉政教育,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创新开展廉洁从业主题教育活动,突出行业和部门特点,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做到为政清廉守党员之本、秉公用权尽公仆之责。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铲除滋生特权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倡廉肃贪的社会氛围。
二是必须加大惩处力度。特权往往与腐败结伴而行,有了特权,腐败往往随之而来。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组织基本职责的观念,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特权必打。既要执行政策、宽严相济,避免“为办案而办案”,也要严肃纪律,严格惩处,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严重违纪问题必须查办,对腐败分子必须严惩,切实做到惩恶扬善,增强惩处的威慑力,使干部不敢犯错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5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特权案件,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三是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领导干部至关重要。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是公共权力的归属主体,所有公共权力的执行者都是人民的公仆,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私有化或小团体化,要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谋利上。作为身在基层、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坚持领导一线指挥、干部一线服务、措施一线落实、问题一线解决,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标准,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考虑群众的舒适度,不做群众反感的事;多彻底根除难题,不做“夹生饭”;多做雪中送炭的实事,少做锦上添花的虚功。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带下,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用严谨规范的言行树立良好的履职用权形象。
四是必须强化监督保障。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因此,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实行过程监控;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6整合资源、延伸监督线,扩大监督面,形成监督的合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必须健全长效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克服特权现象,根本的出路在于制度约束,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地权力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风险防控,做到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使其不能也不敢突破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界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根本上铲除特权现象。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带头执行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追究,不允许任何集体和个人凌驾于制度之上。(作者:中共哈尔滨市香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第二篇: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浅析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浅析
党的十八大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一个重大课题,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与党的宗旨格格不入,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针对性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阐述来理解,特权应该是相对于普通权力而言的,它既包含正当的职权和基于正义的特殊权利(比如军队司法等强制权、给弱势群体的特殊保障权等),也包含不正当的法外特权等现象。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应该是指党员和领导干部、各级党政机关获取和实现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的私利和不正当权力而产生的思想和行为。
其具体包涵以下几个方面属性。一是权势性。产生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首先必须拥有权力或势力,因此多发生在权力职位、特殊行业等;二是特殊性。超越法律政策规定和工作职权,突破规范和规则,搞特殊化。就是不守纪律、不守规则;三是排他性。自己可以超越突破、不受限制,别人不允许,坚持双重标准;四是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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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特权也有一定适用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自己说了算的地域、一亩三分地),或针对一定的对象(对其有影响、起作用的人群)发挥效力;五是传染性。特权具有示范性和传染性,上行下效,扩散、蔓延速度快,影响性和破坏性较大。
特权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以言代法,搞“一言堂”、办事潜规则,说情找关系、违规开“绿灯”、乱办事等;二是以权压法,一些执法部门权不畏法,执法犯法、随意执法,一些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徇私枉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财、谋事、谋官、谋色,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等。
当前,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必将导致严重脱离人民群众,严重腐蚀社会风气,严重干扰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其危害后果极大,必须坚决反对、克服和治理。而造成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诱发因素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错位,缺乏自省自律,加之监督制度机制的缺位,因而使权力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任意“奔驰”。
而在系统内部加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是有效阻拦特权思想的屏障。因而,加强和完善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一是要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以抓好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引导大家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群众观。通过专项、系统培训和党校学习等形式,按职级的不同分别组织领导干部定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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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认真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抓住行政体制改革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寻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的方法和途径。定时间、定内容、定效果,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编发廉政警言,开辟廉政建设专栏,制做警示短信,真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二是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突出重点问题,抓主要环节的督察;抓住案费证照、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环节及“吃拿卡要”问题进行重点督察,围绕国家局“禁令”以及上级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重点督察。突出重点岗位,狠抓勤政督察。抓住窗口单位及个别工作人员容易存在的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进行暗访督察。突出焦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察。把市场准入是否严格把关,案件处罚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收取规费是否实行收缴,分离等作为督察的重点。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审批和使用等重大事项,都要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同时,要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改进对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尽力减少领导干部不当行使权力的空间和条件。
三是要确保纪检监察的相对独立性。尽快推行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对于同级党委的领导职责可以限定在“确立监督指导思想和原则”、“保证监督方向”“提出监督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检查监督工作”等层面上,使其无法对纪检监察的具体监督活动进行随意干涉,纪检监察员甚至可推行委派制,由上级委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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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端正品德优良敢于较真的纪检监察员。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限定在业务领导、党规党纪领导层面,指导下级纪委开展监督活动。要积极探索同级党委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共同领导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同时可实行委派工作组暗访等多种形式,防止“双重领导”流于形式。
四是构建制度保障体系。“制度管人,程序管事”,大大加强了纪检监察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该局在执法程序上,成立案审委员会,严格把关,解决了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源头上解决了办人情案情况发生。在管理方面,完善干部行为规范,做到人人有准则,事事有章法。在执法方面,实现“阳光执法”。在服务方面,完善岗位礼仪行为规范,打造广大人民群众放心的品牌。在形象方面,建立了定期请示汇报等沟通机制,让社会公众走近,认识,了解,提高部门的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度。实施监察一月一巡查、一通报制,将系统内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巡查对象,将执法活动和落实各级各项制度及社会圈、生活圈纳入巡查范围;实行了定期、专项、暗访、走访等巡查;从而形成“六化”即:职责具体化、工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务标准化、政务公开化、设施规范化。
五是建立定向监督、反馈的奖惩机制。开展面对面执法监察和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聘请监督员等形式,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和社会行为。自觉增强反腐能力。只有从思想、制度、惩治上建立起全方位预防和打击腐败行为体系,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一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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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使每名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做到“不想”腐败,最关键的就是要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其头脑,学会正确对待权与民、权与法、权与责之间的关系,清醒认识到权是为民所用,而不是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利益的;权力不能超越法律行使,超越法律行使是要承担责任。从制度上保证其“不能”腐败,关键是要从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和建设及时、有效的监督机制上下功夫。从惩治上威慑其“不敢”腐败,就是要借此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当前要加重对各种腐败行为的经济处罚,使腐败分子在加大违法犯罪行政、刑事成本的同时也加大经济成本,从而抑制腐败分子通过腐败行为获利的想法。
六是尽快构建惩防体系。建立惩防体系这是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目的是遏制与预防腐败,使之达到最低限度,当前面临大要案高发的严峻形势,这是治本之策。各地考虑制定符合机关的实际惩防体系。坚持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用发展思路、改革办法防范目前存在某些不良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甚至腐败行为。当前要针对实际,在干部选拔任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五大领域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加以防范。以前易出问题的证照案费也已转化为案费证照,坚决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中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等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腐败行为,做到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四管齐下,采取严厉措施加以解决上述问题。同时要以健全审批制度为突破口,大力改革审批制度,把规范审批权力的行使作为强化权力制约的重点,坚决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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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权也要进行分解,完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患于未然。只要这样才能保持先进性,从而最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七是构建目标考核体系。要严格明确职权范围及其责任,严格规范权力的运行程序以及严格控制、限制权力的行使。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实行“双述双评”制度,坚持“党员和领导干部每年向党组和群众述职,群众评廉,组织考廉”相结合,增强廉政绩效考评的群众性;采取“三卡”告勉制度,即:提醒谈话通知卡、警示告知卡、限期整改督促卡。对严重违法违纪人员,采取个人检讨、组织查处、系统内通报或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切实起到了警示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当前乱收费、狠罚款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深层次原因在队伍,在清理执法队伍中我们要把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坚决清理下来,清理过去,发现隐患,杜绝不再犯。同时要建立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党员廉政档案,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了经济收入申报制;建立细化的目标化考核制度;建立“廉洁从政”双向积分档案制,强调内外结合;通过对日常工作、鼓励性工作、禁止性工作采取计分这一措施,使系统内工作人员工作紧迫感、危机感明显增强,形成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人人倡廉的廉政建设氛围。
第三篇:特权现象的思考关于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思考
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论断,是树立执政党形象、取信于民的必然要求,对于密切党群关系、削减权力崇拜、维护社会公正、遏制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党要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存在具有必然性
特权,又称自由裁量权,意味着主体可以针对某一客体采取其想采取的行为。
特权问题是人类社会从古到今的政治问题和重大挑战。从历史发展上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不承认社会成员平等,而通过法律、宗教、习俗、国家机器,确立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各种特权。统治阶级所拥有的权力,都是建立在等级制度基础上的权力,在每一个等级上都有相应的权力,只要不破坏等级制度,这些权力都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对被统治阶级来说,因为有宗教的精神束缚,这些被神化的权力都是理所应当的。‚刑不
上大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封妻荫子”‚门阀制度‛等都是中国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特权的极端反映。就是在唐朝初年,君臣关系和谐,封建民主制充分发展,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的‚贞观之治‛时期,封建的特权制都得到了强化,而不是衰减。马克思说:‚在中世纪,权利、自由和社会存在的每一种形式都表现为一种特权”(《马克思全集》第一卷,第381页)。西方近代思想启蒙以资产阶级革命,对封建等级主义,政治专制主义的特权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革命。启蒙思想对自然状态下的社会平等、社会契约、人权、政治生活中的平等和法律制度等问题,进行了逻辑上深刻的论证。几个世纪的社会运动和变革,使封建的法律、宗教、习俗等制度所确立和维护的基于出身不平等所反映出来的等级,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制度所取代。资本主义取得胜利的地方,等级特权至少在原则上已被消灭。‚天赋人权”‚自由”“民主”‚平等”成为为资产阶级革命胜利最重要的思想成果,在现实社会中得到实现。马克思主义者对资产阶级革命废除了封建专制主义等级制、特权制,也给予了高度的肯定。‚无论何时何地,资产阶级起来反对封建主义都是为了无等级性”(《列宁全集》第一卷,第399页)。“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相比,是在‘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进了具有世界意义的一步”(《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第473页)。现在,凡属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比较彻底的国家,那种封建主义的专制制度、官吏终身制、个人迷信、人身依附关
系等等,不是已被彻底扫除,就是已经无足轻重。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用,从根本上否定了特权。但是,由于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历史,由封建特权衍生出的特权思想,成为民族文化基因的一部分,影响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很长的短缺经济时期,也有很长的文化发展期,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矛盾,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物质基础就不会改变。随着经济的发展,体制的原因,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都有了发展,而且有日趋严重,加带催化了社会腐败。党对这种特权思想和现象的危害有充分的认识。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是腐败的温床
经济学家、党建专家黄苇町先生曾在《苏共亡党十年祭》中指出:苏共亡党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心中没有人民者必被人民抛弃。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不仅仅是苏共权贵阶层不仅利益共享,将特权制度发展到极致,而且不以享有规定的特权为满足,还要合法非法地大肆人侵吞、占有和挥霍国有资产。而叶利钦以反腐败、反特权旗手的面目出现,便成为苏共亡党、苏联解体的前兆。如果从前苏联解体的教训来看,人亡政息的最大风险就是因为特权和腐败,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拥有权力的人总是拥有超越界限之外获取权利的冲动。超越界限之外获
取权利的能力就是特权。
习总书记指出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违反了社会主义中国基本的政治行为准则,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总根源。这里的特权是指个人凭借经济势力、政治地位、特殊身份等享有法律认可和政策规定之外的、以利益分配不公平为基础的特殊权利。在十八大报告中有二处提到‚特权”一词,有一处反特权与法律联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还有一处把特权与纪律联系在一起:‚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处理,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这两处‚特权‛的用法大体一致,均指特殊权利。特殊权利如果是通过滥用公权获取的,那么就会演变成腐败。
从现代汉语角度‚特权”一词同样兼有特殊权力和特殊权利两种含义。它的本质特点是权力拥有者违背民意,为了一己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辞海》中对“特权‛表明: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旧社会习惯势力和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在一部分干部中仍然存在特权现象。表现形式有:居功自傲,言论和行动不受党纪国法的约束;独断专行,实行家长制;用人唯亲,排除异已;开后门,拉关系;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及特殊化等,是腐败现象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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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其实,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古以来都有,为什么特权之风愈演愈烈,而且长期存在,一方面,我们并没有做更多的研究和分析,没有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大都表现出一种无奈和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败和反特权问题的论述,令人警醒。检视社会现实,着眼长治久安,将反对特权作为惩治腐败一把利刃,可谓切中要害。
课题调研组组成人员:史永安徐云庆宋金元韩宝明杨丽娜杨碧瑜
执笔:史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