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验交流材料

检察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经验交流

新疆平安网讯乌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61年4月,恢复重建于1978年11月,现位于新市区恒年路(东邻长春路,北邻河北路)。经过逐步发展,已建成初具规模的正规化基层检察院,担负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任务,司法辖区包括新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汉、维吾尔、回、哈萨克等38个民族,总人口达50余万人,是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之一。2002年12月进行了机构改革,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部门。共有编制71名,现实际在岗64名。各族干警齐心协力、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勇于争先,各项工作不断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一年多来,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为根本,以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基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方向,以科技强检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着力点放在真抓实干上,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确实使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发生了巨大变化。法治理念教育以来,被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新市区区委、区政府评为目标管理一等奖;反贪局荣获全市目标管理第一名。五名同志荣立二等功、三等功。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效斐然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为构建和谐社会奔小康作出的一项伟大战略部署,其核心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能不能搞好这次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关键看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每个领导思想能不能统一,认识能不能提高,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市检及区委、区政府的具体安排部署,做了如下工作:

(一)领导带头,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从2006年6月开始,院党组先后召开8次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由书记、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其法治理念教育成员由政工、纪检、办公室和相关的业务科室领导组成。院领导总负责,科室领导具体抓。教育的每个阶段先制订出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措施,领导小组每个人按自己的职责分工负责。院领导抓小组成员,小组成员抓部门干警,层层分工负责,确实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学习时间落实、具体内容落实。真正达到学习不走过场,一步一个脚印。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强化学习。在院党组制订出整体方案后,分阶段一步步扎实实施,在学习安排上,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先按上级要求全院干警停止办公5天,集中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讲座》电教片,以及《公务员法》、《检察官法》、《新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官培训工作条例》、《江泽民文选》,以及《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育》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作风建设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还有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在集中学与分散学、科室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基础上,新市区人民检察院采取边学、边议、边写心得笔记,到目前为止,全院共写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心得100多篇,笔记200多篇。

(三)联系实际,突出主题,注重结合。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注意结合实际,联系工作重点问题重点先学,一是把理念教育与干部思想实际相结合;二是与规范执法公正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相结合;四是与八荣八耻相结合;五是与干部组织纪律相结合;六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七是与民族团结相结合,在相结合的基础上,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特别注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五个同步”,即:一是对内涵的理解与提高教育活动同步;二是推动检察业务与教育同步;三是服务大局与教育同步;四是整改完善与教育同步;五是建章立制与教育同步。

(四)边整边改,严明纪律,变化明显。任何一项教育活动,离开群众积极参与,就难以取得显著的成效,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做到边学习、边整顿、边改进,对学习讨论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对事不对人,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因素,在教育中发现有个别干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识不足:认为学习是务虚,办好案子是务实。针对个别干警的模糊认识,领导小组及时找他们谈心,帮助提高认识,解除思想顾虑,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家思想党性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并且出现了”三多三少”现象:即自觉学习充电的人多了,乱窜办公室的人少了;争抢办案的人多了,无所作为混日子的人少了;加班加点的人多了,迟到早退的人少了,组织纪律明显增强了。通过社会问卷调查,目前新市区人民检察院辖区各界群众对检察官的满意达100%,彻底克服了”四难”现象和”庸、懒、散”现象。精力全部投入到检察业务工作中。

(五)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无私奉献。在活动中,学英模见行动,好人好事层出不穷。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把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艾合买提·依明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比思想,比贡献,看谁做的好人好事多,无私奉献多。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到2007年6月,全院从上到下做好事人数37人,主动捐款31000余元,反贪部门在查处新疆医学院医务人员受贿中加班就达100多小时,还有许多人带病坚持工作,都是常有的事,但谁都不说,无私奉献已成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同时,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把完善制定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在一年多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对批捕、起诉、控告申诉、民行、渎职、反贪等业务部门执法规范和执法行为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队伍建设管理上,完善了《院领导值周制》、《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机关作风检查处理的规定》、《纪律作风督查制度》;在党员的管理上,落实并制定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极大的强化和约束了全院干警的思想与行为,实践证明,只有加快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才能真正解决机关和干部队伍存在的”庸、懒、散”问题。要强化制度的落实,加强制度的硬性约束力,真正实现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硬发展。通过法治理念教育中查摆,至今全院未发现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无一人收受贿赂,无一人被举报、查处,反而涌现出多名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和清正廉洁先进个人。

四、抓好队伍,树立形象,争光添彩

在一年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摆在首位,党员带头学、带头写、带头谈、带头做、带头抓、带头查、带头改。在党员的带动下,部分退到二线的老领导、老同志,也主动来参加学习,提合理化建议,为建先进检察院出主意想办法。这些老同志往往以一当十、以十当百,他们的行为与号召力远远超乎想像力。如副县级调研员、原党组书记冯潜江在新办公楼建设中出主意想办法,体现了当年招标、当年交工的突出政绩,最近市院为他荣记三等功。其他由于年长退下来的党员领导也是一样,只要院党组有什么号召,他们就有什么行动,而且在检察业务中不断传、帮、带,他们的精神深深打动着全院干警,每逢佳节,院党组领导都要带上慰问品挨家挨户看望走访,对此许多老同志对检察院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把检察院当成自己的家,有什么就说什么,真像一家人,团结战斗的花朵在新市区人民检察院永开不败。在去年年终和今年自治区、市政法委、市院、新市区区委、区政府及人大、政协在检查中都对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业务、学习、人文关怀、凝聚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