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烟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

xxxxx市xx烟草专卖局

【摘要】

2016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开始施行,以此为契机,烟草行业开展了“重温烟草专卖法”的专项学习讨论活动,法治文化建设的课题又一次进入视野,在烟草行业,践行“两个至上”需要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只有构建企业法治文化,不断完善法规规章,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才能最终把“两个至上”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更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现实需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关键词】

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正文

一、法治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四五”普法后期,它是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和现实环境中生长出来,经过长期社会化过程沉淀下来的,人们对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律法规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而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一种文化。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就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模式的确立,以及在此理念支配下相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建立与运行。

二、法治文化建设对烟草企业发展的意义

烟草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当前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烟草行业内的深化改革和世界控烟形势的愈演愈烈,烟草企业必须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才能确保生存和发展。

(一)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对行政执法的重要支撑。烟草企业作为一个有执法权限的管理部门,其专卖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必须依赖于国家立法的赋予,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健全的法律支撑和严格的守法规范,不只是攻破市场案件的重要途径,还是执法人员和执法相对人各自合法权益、自身利益的重要依托,更是树立烟草执法形象的稳重基石。

(二)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需要。烟草企业具有商业性的特征必然要求其接受工商、税务、审计等部门审查监督,同时在执法管理行为上也必然将面临行政复议事件的发生。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化,烟草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管理行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我们应当积极构建企业法治文化并将其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去。

(三)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充实企业文化的需要。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形态文化、精神形态文化和制度形态文化的综合体。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在内容上存在许多交叉,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文化的约束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认同,把法治文化纳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中,可使来自外界的、强制性的、被动的法治约束就会变为内在的、自觉的、主动的约束,这种约束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构建烟草企业法治文化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企业对市场的适应力是企业能力的核心,由于烟草行业的垄断性,受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影响,烟草企业员工法律意识不够强。但伴随着烟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对法律法规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加快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做好依法治企的工作更显得紧迫。在烟草企业构建法治文化不仅可以充实企业文化的内容,还能激励其他方面的发展与繁荣,并最终提高烟草企业的竞争力。

三、烟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近30多年的发展中,烟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已趋于系统化,但处于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现代仍有需要完善的部分,行业内法律意识不强,执法监督不严,依法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追其根源在于法治文化建设不健全。

(一)涉烟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罚会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现象。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涉烟犯罪行为也在随之发生变化,烟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稳定性导致其对新型犯罪行为的定性、处罚依据不足,例如零售市场上查获的真品走私卷烟,目前只有国家局内部文件对其行为进行了定性,其法律效力有待商酤,同时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

(二)法律知识不全,法治意识不强。通过调查发现,烟草企业内部员工对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的内容各有偏向,掌握程度也参差不齐。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专于研究涉烟犯罪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财务会计人员则对税法相对熟练,大部分员工认为业务发展才是硬指标,忽略了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与烟草企业有关的但又比较边缘化的,如《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与自己无关,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协调配合不够,对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三)管理监督不严,法治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烟草专卖执法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滥用职权、执法扰民、简单粗暴、重处罚、轻服务的现象存在。更有行业内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做出违背职业道德、行业行为规范,甚至是法律法规的行为。管理监督不严是上述行为发生的原因之一,不能从源头做起,也做不到全过程监,缺乏健全的法治工作机制,没有进一步明确考核要求、量化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责任制,从而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四)法律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单一,法治氛围不浓。零售户、烟农和消费者的守法、护法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偏远农村。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单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广大民众法治观念淡薄的现象。法治文化内涵涉及到法治的体制形态、法治体系、法治思想、社会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现有的法治文化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来看,都较为陈旧,不能有效的吸引民众。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也未能得到全面开发,与机关文化、社区文化、烟站文化、网点文化的融合程度需要进一步加深,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环境文化等有待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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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烟草专卖局法规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3。

[2]蒋岩波.论国家垄断的法律规制.江西财经大学学报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专辑.199。

[3]郑鹏程.行政垄断的法律控制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