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总结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的一年,做好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以实施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为抓手,大力培育农村学法带头人,不断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重点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2.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进农村”宣传周集中宣传,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3.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创作通俗易懂、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宣传读物、短视频等宣传产品,开展民法典小剧场、知识竞赛、屋场故事会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4.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

5.农业农村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及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认真按照普法责任制原则,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二、主要任务

6.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工作。全面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工作,总结普法工作机制成果,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交流和推广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经验做法。确定专人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2023年度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法律法规2次,党内法规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与述职述廉同评议、同考核。做好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力争做到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人事处、厅机关党委、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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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把握宣传方向。增强普法工作者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正面宣传,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宣传形式丰富多样。

17.提高宣传质效。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对农民关注的、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的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预防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18.强化督导考评。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委法治办普法中期考核要求,我厅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厅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行检查和总结。对工作突出、成绩明显的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农业农村部和省守法普法办在对我厅法治工作评估情况检查中,反馈有关工作未落实,导致我厅考核被扣分或被通报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