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目标管理考评交流材料

在当前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上,各乡镇党委还是沿袭以往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村主职的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调控手段,缺乏具体、量化的管理办法。受乡局级党政正职任期目标管理的启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应尽快出台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考评办法是否科学,直接决定着当地工作目标能否预期实现。而从目前实施的乡局级党政正职任期目标考评办法来看,在办法制定上最容易出现两个问题:一是目标过低,缺乏先进性和激励性;二是目标过高,即使再努力也无法实现。要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在考评办法的制定上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客观性原则。在制定办法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从客观实际出发。要以有利于实施“二次创业”,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目的,合理设置目标任务。在制定目标任务前,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既把各级各部门的意见考虑进去,又把当地目标任务落实下去,还要充分结合各村的具体实际,体现客观实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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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向性原则。考评项目和具体指标,力求总体上体现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符合发展实际的思路,引导基层干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速度与效益、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同时,要严格按照考评结果落实村干部的各项待遇,在全体农村基层干部中形成“看公论给待遇、凭实绩定奖惩”的良好导向。

4、激励性原则。激励原则是实施目标管理的重要手段,设置适当的目标,能激发内在活力,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各地在确定工作目标时,按照当年增速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增速的标准,采取“总目标、分步走”的方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让考核对象既感觉到任务的艰巨性,又让他们感到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