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干部人事改革交流材料

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同时,他更指出,体制改革,除了反对官僚主义,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这些毛病外,重要的是选拔人才。他说,体制改革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有利于选拔人才。过去那样臃肿,根本无法培养人才、选拔人才。改革经济体制,最重要的、我最关心的,是人才。由此,开始了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前进。

一、转换指导思想,确立指导方针

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二大,干部人事工作开始指导思想上的转换,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陈云等老同志在多次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谈话中逐步形成了干部队伍建设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指导思想的转换和党的十二大报告正式把具有强烈时代气息

的“四化”方针确立为我们党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从而启动了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实现了干部新老交替合作,一大批经过实践锻炼的的优秀的知识分子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1984年机构改革前后,大批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退居二线或离退休,各级领导班子基本上以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为主体。这个了不起的变化带来了生机勃勃的改革开放局面,向世界托出了改革开放后的崭新中国。

党的十三大把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列入重要内容,提出要“下决心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这十年的改革为以后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进行各项各类改革探索

在“四化方针”指引下,改革开始以纵向分权和横向分类为内容的探索,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十三大以后,以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为重点,开始探索实行干部分类管理;十四大以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展开,并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多项议程上取得进展;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内容等改革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的改革,1995年,中央在总结党多年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新时期选人用人的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原则和基本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法规,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条例》的颁发与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进程,也规范了改革中的一些偏差,各地区、部门、单位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涌现出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三、开始注重总体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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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出台的《公务员法》和一系列法规文件和*年4月集中出台的“5+1”法规文件,与《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一道,初步构成了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可以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绩斐然,但与整个改革的形势与发展着的现实还不完全适应。主要问题是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参差不齐,总体缓慢,质量有待提高。表现为:任用干部的权力过分集中,神秘化和封闭式运作仍没有完全打破,选拔任用干部中失察失误的情况时有发生;干部能上能下渠道不畅,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更新交替机制不健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乏力;干部管理体制不完善,分类管理不健全;人才资源整体开发程度不高。

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基本上还是靠政策推动,不是靠制度创新。虽然进入与法律衔接的空间,已经初具法规体系,但还只是“量”的积累,还没有达到适应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的“质”的飞跃,完成从人治到法治的全过程。这主要是由于缺乏体制、机制和程序等中间链条,没有使已经出台的法规完全内化为每个干部的内在动力和外化为切实可行的法规体系。当前,时机已经成熟,基层已经积累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的各类经验。干部人事制度只有尊重基层、尊重实践,抓紧调研提炼,进行体制、机制、程序等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才能创造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队伍产生制度,营造一个各类人才层出不穷,才华竞相涌流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