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跨单位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干部交流,增强干部活力,拓宽选拔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经县委研究,在县直公务员机关选拔并交流一批中层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干部“四化”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扩大民主,鼓励竞争,通过县直跨部门交流,促使优秀年轻干部量才适岗,多岗锻炼成为“复合型”人才,为“三区”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职位及条件要求
跨部门跨单位股级岗位干部交流主要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之间进行交流,本次交流岗位共10个:
1、县水务局人事秘书股副股长
2、县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3、县民政局人事秘书股副股长
4、县文广局人事秘书股副股长
5、县移民办人事秘书股副股长
6、县审计局财政行文审计股股长
7、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副股长
8、县交通局计财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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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县直机关干部跨部门跨单位股级岗位交流工作,特别是有选任职位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组织推荐,按照推荐的条件和资格要求严格把关。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对符合条件的、鼓励他们踊跃报名,全力支持,对个人要求交流的同志不能阻止。
3、严肃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讲政治、讲大局,从事业发展,促进工作,培养和激励干部出发,切实做好这次县直单位股级岗位交流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切实做到任人唯贤,不徇私情,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整个选拔工作于8月份进行,报名时间为8月18日至8月22日,考察及票决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