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省编办《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确立,给民政事业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民政业务多元性、群众性和社会性的特点决定了民政工作中心在基层,关键在队伍。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基层民政组织是否规范,直接决定服务是否到位、政策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我区民政服务对象比重较大,加之民政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近年来民政职能不断增加,工作量不断加大,要求越来越高,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基层民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严重制约了我区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强化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对于履行好民政工作职责更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二、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和具体标准

指导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统筹兼顾、高点起步的建设思路,按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强化服务的推进原则,落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特色,力求创新的建设措施,践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工作指责,提升全区基层民政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

总体目标。年内各乡镇办全面建立民政工作站;三年内全面达到规范化建设目标,即实现“三有四全”(即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有满足为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信息员队伍全)。

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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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要争取支持,切实把加强民政工作站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力度,加快建设进度;要主动协调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从长远、服务大局的高度上形成共识,争取在人员、编制、经费方面给与支持,促进民政工作站建设。

2、结合实际推动。要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可在落实省编办《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意见》、整合乡镇事业站(即社会保障事物所)的基础上,组建民政工作站;也可在社会管理办公室设民政工作站,配备必需的民政助理员。工作任务量大、人员编制少的乡镇可以采取选聘大学生到底层民政工作站工作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加工作人员。

3、抓好规范化管理。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要联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民政工作人员和村(社区)民政工作信息员进行年度考评,并纳入到乡镇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序列之中;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由区民政局给予奖励,并作为向上一级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着眼于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重视打牢基础,抓好日常制度、便民措施、群众监督机制建设。要在优化能力上下功夫,大力抓好基层民政队伍教育培训,争取把基层民政队伍教育培训列入组织、人事部门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的选派乡镇民政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等参加相关专业的教育和培训;村级(社区)民政工作信息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