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道办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城市品牌,是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自年9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我办作为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战场,全力配合全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创业与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同时我办也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形象,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评选标准,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追赶超越为主题,以促进全办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着眼点,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核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努力提高市民素质,美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攻坚2011,建设魅力北办”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发展“省级文明单位”成果,集中搞好市民素质教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努力把我办打造成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黄河三角洲中心街道,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三、方法步骤

根据我办实际,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6日—4月12日)

4月上旬,成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各专业工作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检查督导。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情况,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工作方案、效能督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制定下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单位、各社区。各村居,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下发《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区道德模范的通知》。全办要集中时间,加大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引导广大市民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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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开渠道,加大投入。根据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保证重点项目和创建经费所需。特别是要加快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办事处新闻办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主要措施,宣传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活动中产生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做到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舆论的正确引导。要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等载体,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各社区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在全办形成上下重视、各方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格局。

(四)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激励评价、情况通报、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各专业工作组要对本组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办事处创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跟踪督查。要把创建工作列入党务、政务督查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市、全办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