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教育宣传指导意见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我区教育宣传工作的实效和水平,着力营造有利于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意见。

一、宣传重点

一是宣传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成果。围绕“均衡、内涵、特色、和谐”四大发展主题,结合“推进义务教育高位优质均衡发展”和“区域整体推进素质教育”两项国家级试点项目,对我区“优化办学条件”、“深化学区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创新德育工作”、“创建特色学校”、“落实爱心行动”、“发展学前教育”等重点工作进行主题化、序列化的宣传报道,搞好整体策划,深入挖掘亮点,突出自身特色,推出一批有力度、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报道,展示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成果。

二是宣传师德师能建设的经验做法。根据市、区两级“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师德师能提升年”的工作部署,重点报道我区“爱与责任”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大力宣传敬岗爱业、爱心育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加强对各级各类、各种形式教师培训活动的宣传,重点报道我区在教师“因材施教”、“家校沟通”、“培养学生良好习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方面开展的专业技能培训,全面展示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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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宣传工作小组,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定1-2名能力强、素质高、业务精、文笔好的同志负责新闻采编和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加大专项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一支素质过硬、吃苦耐劳、专兼职结合的新闻宣传队伍。

三是加强规范管理。按照《教育信息网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纪律,认真执行工作规范和流程,切实做好每条新闻稿件的撰写、审核、报送等每个环节的工作。凡外宣新闻稿件以及校园网上公布的工作文件、视频图像、新闻图片等,都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教育局制定了本年度《宣传报道稿件统计办法》和《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分配表》,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通报,年终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将各单位宣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督导考核成绩。希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做好2012年的教育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