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在国旗下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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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法律”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的神圣词语。法律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要自觉捍卫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心理学家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为了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凡事依法纪。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但一切已晚,只能留下警示后人的教训。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享受自由。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例如对违反交通法规毫不在意,当灾难降临时,既害自己,也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鄙视和警示。

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