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个人事迹材料二

李振江同志现年43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年12月转业到丰台区城管大队直属队工作,现任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直属分队组长。该同志在*奥运之年,全身心地投入到奥运会、残奥会环境保障工作中,始终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以良好工作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出色而圆满的完成了区政府、大队部署的各项保障任务

在奥运会和残奥会召开期间,为了保证环境秩序,在大队的协调指挥下直属分队在一些特殊时间段开展了专项整治,安排6:00至8:00、11:30至14:00、18;00至21;00三个时间段对丰体中心垒球场周边和光彩网球馆周边的环境秩序进行了全面整治。李振江同志无论是早晨6点到岗整治清理三环路周边无照经营,还是晚间专项查处重点大街无照经营、露天烧烤、占到排挡等执法工作,他都积极主动参加,冲在执法第一线。特别是在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后,遇到自己的私家车停驶期间,早晨时间就是再早,也从未迟到,晚上回家时间就是再晚,第二天也能准时到岗。在执法工作中,他时时做到身先士卒,带领组里队员克服各种困难,出色的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作为党员骨干的李振江同志,在残奥会召开期间为了遏制”顽疾”小广告现象的发生,带领组员每天早6点开始在三环、四环等主要路段进行不间断巡视,巡视中注意摸情况、找规律,不给小广告散发者任何机会,同时根据巡视中掌握的线索,及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出击,一举捣毁小广告窝点3个,没收各种制假贩假工具、公章300余件,起获小广告10万余张,移送制假贩假嫌疑人8人,抓获小广告散发者11人,有力打击了小广告的嚣张气焰,现在小广告已基本从各主要路段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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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李振江在参加整治的同时,还积极参与配合了各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北京南站、靛厂路、丰台路口38号院、金家村铁路沿线、丽泽路等地拆除违章建筑10余处、近万平方米,特别是对38号院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中,他从了解情况开始,天天深入拆违现场,耐心做相对人的工作。相对人从开始的不见面,到后来的配合,再到后来主动拆除了违法建设,充分显示了一个老党员的执法能力,和起到的先锋模范作用。

为了配合市局、市水政监察大队对凉水河沿岸的垃圾、窝棚进行清除、整治,配合区文委对盗版光盘及非法出版物开展专项检查,以李振江为主的执法小组开始了对凉水河沿岸的综合治理工作。由于该处盲流居多,大多有心理疾病,一般都不配合执法,而卖盗版光盘和非法出版物的人又大多蛮不讲理、气焰嚣张,为了稳定他们的情绪,他总是向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一遍不行两遍。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将凉水河沿岸的20余个盲流窝棚全部拆除,协调处理垃圾80余吨,救助流浪者20余人。同时收缴盗版光盘3500余张、盗版书刊4000余本,处理违法相对人8人。受到了相关领导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在他的努力下,从奥运筹办之初以来到残奥会结束他的班组共查处无照160余起,广告牌匾30余起,规范门前三包210余家。与此同时还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为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创造和谐环境贡献了自己的光和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