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文明校园自评报告(检查)
安龙县第四中学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
自查自评报告
县教育局、州教育局、省教育厅: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4‟133号)的文件精神和《安龙县教育局关于将戈塘中学等4所学校列为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照贵州省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考核细则,我校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与自查,经过逐项评估,自评分为99.3分。现将我校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1、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健全。(2分)
学校成立了以符佐林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王成斤为副组长的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工作制度、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预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工作总结,综治委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有力。
2、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1分)
学校校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3、将安全稳定综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2分)学校将安全稳定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
4、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1分)学校今年已召开5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安全稳定综治文件精神。(2分)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安全稳定综治文件精神,专人负责,职责明确。
6、经费保障投入到位。(2分)
1学校每年在工作计划中都安排有安全工作专项经费,如本学年就安排经费购买了安检门、安保器械等。
二、校园管理创新(分值50分,自评分50分)
1、校园警务室建设规范。(10分)
学校警务室配备了警灯、警务室墙体标有公安绿线、警务室规章制度上墙;驻校民警、安保人员信息已挂牌公告、警用安保器材放置在警务室明显位置,取用方便。
2、学校安保装备和消防设施器材等配备齐全。(10分)学校安排经费购置的安保装备有钢叉4根、防刺背心4套、防割手套4付、强光电筒8把、警棍10根。教学楼及宿舍楼设置有安全指示标牌,消防通道通畅,消防栓、灭火器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能正常发挥作用。
3、学校安保人员配备及培训、训练情况。(10分)
学校共有学生2700余人,配备安保人员10人,符合要求。安保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器械上岗执勤,值班登记记录详实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安保人员培训,按要求组织安保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和训练。
4、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管理工作,做到100%全覆盖。(10分)校方责任险覆盖率达达到100%。
5、校园技防设施建立和完善。
学校共安装了52个视频监控摄像头,校门、围墙、图书室、微机室、校舍、食堂、宿舍均全部覆盖。学校财务室、危险化学药品储藏室、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已落实“三铁”(铁皮、铁窗、铁柜)。学校实行值班组及门卫24小时值守,详细记录每天值班情况。
三、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值20分,自评分19.8分)
1、制定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分)学校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制度健全。
2、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隐患得到及时整改。(2分)
2学校定期开展矛盾排查整治,建立有台账,明确学生间的矛盾由班主任负责排查化解,教师间由工会负责排查化解,设施设备隐患由总务处负责处理。落实整改,隐患得到及时排除。
3、学校无打架斗殴、暴力伤害学生案件、群体性事件。(2分)学校加强管理,校内未发生打架斗殴、暴力伤害学生案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
4、校园及周边无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性侵害事件。(2分)学校加强与执法部门合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未发现校园及周边有流氓团伙、黑恶势力、性侵害事件。师生工作学习有安全感。
5、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发廊等经营场所。无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分)
学校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发廊等经营场所。无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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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四中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