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委主任述职报告
一、学习方面
2007年,本人能够自觉加强学习,利用业余时间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今年以来,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中“六个决定”精神以及统战、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参加了市委党校的培训班,对十七大精神进行了系统地学习。通过组织学习与自学,使本人较为全面的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打下了较深厚的理论基础。
二、政治思想方面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的一致;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从组织分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维护祖国统一,积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部署,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国家的秘密;依法办事,勤政为民。
三、工作方面
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我,认真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统战、民族宗教为工作重点,服从服务于我市的工作大局,为我市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在宗教工作中,本人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1、调整完善宗教管理网络,抓好制度建设。一是调整完善了市、乡、村三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了管理机构,做到了宗教工作有人抓、有步骤、有检查、有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真正的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肩负特殊历史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来对待;三是规范和完善了宗教人士资格认定、考核聘用制度;四是制定统战、宗教人士每月例会制度、乡(镇)场政治学习制度;五是开展了“四进寺、三上墙、二化、一提高”活动和“双五好”评选活动。
2、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一是每逢重大节日和重大事件的发生都能及时地组织民族宗教人士开展集体学习和集中讨论;二是以会代培,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党的宗教政策,同时还集中开展了《宪法》、《消防法》、《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三是积极参加地区举办的乡级主管统战工作领导、统战干事及爱国宗教人士培训班,2007年共参加培训2期,共计12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认识。
3、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新建、翻建等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地区宗教活动场所翻建、重建、维修制度》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坚持以坚固适用为原则,不搞豪华装修和超面积建设,避免增加信教群众负担,并由分管领导及宗教干部现场监督实施。至今未发生一起非法乱建、扩建和豪华装修的现象。
4、认真做好朝觐工作。一是做好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工作。对申请朝觐人员的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自治区朝觐报名排队办法》,坚决杜绝“批条子”等不正之风,并做好行前归后的有关工作,使朝觐工作依法按规定进行。二是认真做好制止零散朝觐工作。成立了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制止零散朝觐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了市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人的责任制度,使零散朝觐人员不出村、不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
5、认真做好“两教”、佛教的管理工作。我市在“两教”、佛教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自治区的宗教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决制止自由传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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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在理论学习方面抓得还是不够紧。
2、对基层宗教工作的力度不够大。
今后,本人将不断加强政治和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民族宗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