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材料
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促进了全市财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年全市地方收入达到亿元,比上年增长,连续18年实现收支平衡。在物质文明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多次在省市财政系统交流推广。先后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市廉洁勤政先进集体”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持了济南市文明单位荣誉,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和济南市“五个好县(市)区单位”光荣称号。现将有关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制,完善措施,加强了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
几年来,局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了对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为文明创建第一负责人的制度,把文明创建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程。几年来,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一直由局长亲自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并配备了具体的办事机构和人员。本着文明创建与财政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原则,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研究调度一次工作。
二是健全了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围绕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将全市性的文明建设重大项目、重大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并根据争创工作的要求,加大了对城区面貌整治、环境大绿化、科技教育、文化体育设施等硬件项目建设的投入。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素质提高。制定了争创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岗位、文明标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评比标准。开展了以“比奉献,看实绩;比服务,看素质;比言行,看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创建专题活动。并通过实行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传统教育方式与网络教育相结合、理论考核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等办法、使政治法纪及道德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几年来,在全机关涌现出7个文明科室,部分同志受到省市及财政系统的通报表彰。有一人被评为“市十佳公仆”,一人被评为“市十大优秀青年”。
二、选好载体,精心组织,推动文明创建向纵深发展
(一)依靠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实行文明管理。结合财政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了《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依法治局章程》、《廉洁勤政七不准、三严禁制度》、《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公示承诺》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财政队伍自身建设上发挥出很大作用。两年来,拨付财政性资金累计超过亿元,没有出现一笔违法违纪资金。处理违纪违规案件余起(件),没造成一件错案,没有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一件个体、群体上访案件发生。
(二)寓文明创建于“以德治局”中,创造干群一致、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两年来,我们以职业道德为着力点,坚持“四路齐进”(以德治政、以德治业、以德严长、以德约民)“五抓并举”(抓教育、抓规范、抓阵地、抓载体活动、抓保障),根据机关和宿舍区管理的不同要求,分别制定各具特色、简便易行的道德规约,促进了财政系统的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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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坚持情为民所系,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工资发放困难的情况,制定了《税费改革后市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办法》,落实了“两定一保”措施,确保了全市(包括乡镇)工资正常发放,维护了干部教师的切身利益。受到省市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针对城乡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想方设法协调调度资金,支持再就业工程,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并适当增加了农村建国前老党员、老荣复转退军人、困难家庭和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标准,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坚持利为民所谋,促农民增收。年,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在全市免征了全部农业税费。针对免税后的实际问题,出台了《关于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后三级运转经费实行全市统筹、监管并重的意见》,在确保市乡村三级正常运转的同时,使农民收入因政策性因素增收以上。近年来因城市化建设加快,部分土地被征用,为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的补偿方案,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确保了征地补偿费足额发放到失地农户手中,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在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建设的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
通过多年来的文明创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机关的社会治安情况良好,自然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局机关连续十多年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发生,在全市全方位目标考核中,连续年位居前列,各项工作得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在此,兹提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的申请。